九曲黄河,安澜壮阔,宛如一条金色绸带,在广袤大地上缓缓舒展,流淌着岁月的光辉和历史的沧桑。
沿着黄河,遇见齐河。作为山东省德州市唯一的沿黄县,黄河在齐河县境内蜿蜒行进62.4公里,闪耀华夏的古齐国与奔腾汹涌的长河,共同编织了齐河广袤的田野与璀璨历史。
近年来,齐河县人民检察院聚焦国家战略,深耕主责主业,着力提升检察贡献度,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7件,向各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35份,追偿生态损害赔偿金180余万元。连续两年荣获全省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检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表现突出集体,6起案件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
守护黄河水乡公益诉讼唱主角
“没想到还能以这样的形式‘遇见黄河’,书本知识真的变成现实!”该院新进干警安琪这样感叹。西北政法大学民商学院研究生毕业后,安琪回到了家乡齐河,成为齐河检察公益诉讼部门的一名检察官助理,步入岗位第一次寻找公益诉讼线索,她就来到了黄河豆腐窝闸泄洪区,之所以发出这样感叹是因为毕业短短几个月书本上还“热乎的”公益诉讼知识,就运用到日常工作。
近年来,该院立足区位优势,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与该县法院、公安、河务部门签订四方协议共护母亲河。首创黄河“生态法庭+生态检察室”一体司法办案平台,构建“四大检察”+“三审合一”办案格局。打造“人大代表+检察官+N”协同治理监督平台,在黄河生态检察室设立人大联络站,制定“3+1”联动工作机制,把涉黄公益诉讼案件办在黄河大坝上,把检察建议写在黄河岸边,选聘40余名热心公益的专业志愿者,建立“志愿者+网格员”公益诉讼保护机制,将法律监督触角延伸至社区、乡村等基层一线。
同时深入拓展“检察长+N”工作模式。对严重危害黄河流域生态及河势稳定现象“零容忍”,如该院办理的一起黄河流域污染环境案,犯罪行为人为谋取非法利益,通过私挖渗坑处理盐酸、强碱除锈的化学废料,严重威胁了当地生态环境,面对此恶行,检察机关果断出手,不仅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让嫌疑人难逃法律严惩,更责令其全力以赴,修复被“玷污的自然”。
为确保修复方案既科学又接地气,在办案期间,该院召开检察公开听证会。会上,检察干警耐心细致地向村民们及附近群众解答污染物性质、水源安全等焦点问题,同时公开审议了第三方评估报告与修复方案,让正义与环保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让坝下的百姓安心。截至目前,该院开展巡河护河、巡林护林活动40余次,监督治理被污染饮用水源区约150亩,补植复绿40余亩,协同县河务局发现并化解了在黄河堤坝非法种植农作物影响黄河生态及行洪安全案件。
厚植营商环境“法治沃土”
“滋养沃土情无限,金穗摇曳谢河流。”这两句诗是几千年来沿岸人民“引黄治黄”的真实写照,而如今的齐河仍然靠着黄河水“栽下金梧桐,引来凤凰栖。”
2008年,齐河黄河北展区解禁,黄河生态高新区建立,吸引无数优质企业落户大河岸边。为更好服务融入经济发展大局,齐河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厚植营商环境的“法治沃土”,用检察之力守护大河之州上的经济发展的“新模样”。
“在这里投资我感觉十分安心,园区不仅生态环境优美,而且企业的相关权益也能得到法律保障,我们园区不仅有法律志愿者服务点,还有检察机关的检察室。”一名入驻高新区企业经理说道。他口中的服务点就是检察机关在企业集中园区设置的“检察护企”服务站。
据悉,像这样的服务点已在多个产业园区设置,该院与工商联等16家行政机关建立协同联动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从履职保护、创新服务、整治督促等方面,提供“定制化”检察保障,在刑事打击、环境保护领域明确企业风险防控流程、安全生产经营、法律法规学习等方面提供全链条司法服务。组建涉营商环境案件专案组,通过个案剖析、类案预警、风险教育等方式开具“检察处方”,助力企业依法依规经营,截至目前,扩大就业岗位15个。并邀请民营企业家走近检察机关共话发展,精准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检察贡献度。
同时在园区设立“知识产权办公室”,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检察保障及恶意诉讼专项监督工作,如在办理李某某等人出售假种子一案中,该院根据法律事实依法刑事不起诉,同时利用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建议行政机关作行政处罚,为齐河农业品牌的知识产权保护增添一道法制屏障。
不断寻求生态保护创新之策
傍晚,站在齐河黄河大桥这座被当地百姓称之为“民生桥”的雄伟建筑上,眺望西方,天穹与大地浪漫相遇之处,就是山东省唯一的黄河生态保护修复示范基地,落日映照下,一切都是那么静谧美好......
“谁欠下的环境账,就应该谁来买单。”齐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晓梅说道,“我们办理的破坏环境案件,在案发地无法开展环境修复时,可到基地开展替代性修复,实打实地为生态增绿,还能让生态效益‘看得见’,也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开启了新的路径。”
2023年,该院办理的高某、张某等人污染环境案中,犯罪嫌疑人在黄河沿岸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废机油,其间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针对部分污染地块因拆迁无法原位修复的情况,检察官在诉讼中提出异地修复的方案,得到法院支持,犯罪嫌疑人通过补植复绿方式在修复示范基地开展替代性修复。截至目前,该院办理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异地修复案件5件,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济南—德州”跨地域生态修复案件8件,共收取异地生态损害赔偿金100余万元。
除了“异地修复”之外,该院还运用无人机对黄河63.4公里流域内的自然环境进行全景航拍,绘制黄河保护(齐河段)线路地图,打造“检察官+技术调查官+特邀检察官助理”新型办案团队,成立“黄河保护”办案组,并积极与山东政法学院等高校共建黄河案例研究基地、成立“益德益心”工作室,组建“齐心为民 益路同行”公益宣讲团,印发公益保护、黄河保护等法律知识“一本通”,用喜闻乐见的形式将普法小视频送到群众眼前,尽最大努力凝聚全社会公益保护合力。
“开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局面,需要勠力同心,久久为功。今后,我院将持续做优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让法治成为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坚强保障。”曹晓梅说。
(大众新闻通讯员 焦晓涵 高忠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