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消防条例》新修订版于11月1日正式实施!为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消防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大家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德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别策划了《四川省消防条例》网络知识有奖竞答活动。旨在通过线上互动,让更多的朋友了解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快来加入我们,一起学习新条例,守护美好家园吧!

消防宣传月

答题活动进行中ing

活动说明

活动名称

“消防宣传月”线上有奖答题

德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活动时间

2024年11月5日—11月9日

活动奖品

精美消防小熊及消防宣传文创产品

本期奖品为“消防小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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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规则

▪每人1次答题机会

▪活动共设5道题目

▪全部答对并在留言区写下答案

评奖方式

▶ 在留言区写下您的答案,我们将选取留言点赞前三名,并且答案正确的用户,送出礼物。

▶ 获奖者请留意【德阳消防】公众号发出的中奖通知,并按照提示要求填写收货信息。

▶ 我们将在11月15日公示中奖名单,并以中奖用户的ID核实中奖者信息,确认身份。

▶ 奖品预计将在11月25日-29日期间包邮寄出,请各位获奖者耐心等候。

开始答题!

今日试题

1. 维护消防安全是()的共同责任。

A.政府

B.消防部门

C.全社会

D.企事业单位

2.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的义务,不包括()。

A.维护消防安全

B.保护消防设施

C.参加灭火工作

D.报告火警

3. 每年()月为四川省消防宣传月。

A.9月

B.10月

C.11月

D.12月

4. 每年()日为消防日。

A.10月9日

B.10月19日

C.11月9日

D.11月19日

5.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负责。

A.主要

B.全面

C.部分

D.不需要

SAFE

条例相关重点内容

《四川省消防条例》第五条

维护消防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有权劝阻、举报和投诉。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鼓励依法设立消防公益基金,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捐赠、资助或者提供志愿服务、技术支持等方式支持消防救援公益事业。

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川省消防条例》第八条

每年11月为四川省消防宣传月,11月9日为消防日。

《四川省消防条例》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全面负责。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除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明确承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机构或者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二)保障消防安全工作经费投入;

(三)加强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保障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畅通、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等能力。

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本条例规定的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提示:

查看《四川省消防条例》全文

寻找正确答案哦!

▌审核:田飞

▌火警电话: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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