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吉安公安
10月21日上午,永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辖区工业园区某公司主管人事的刘先生报案称,其公司工厂内的废铝渣被公司员工张某偷偷拿去卖掉,给该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
▲张某偷盗废铝渣的监控视频画面。
经了解,10月18日晚,刘先生来到公司办事时,注意到张某正在用翻斗车将装好的废铝渣往公司外运,经询问才知,张某是打算把这些废铝渣拿去变卖。刘先生当场制止其行为,并要求其说明有关情况。张某则表示其先将当日夜班工作完成,第二天再向刘先生说明情况。结果,刘先生于次日之后再也未见到张某来公司上班,便立即报警求助。
▲张某指认作案现场。
接警后,民警通过调取公司厂内监控视频,迅速核实了张某盗窃的事实,并于10月29日远赴深圳市将其抓获归案。经审讯,张某对其盗窃废铝渣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张某指认其使用翻斗车将废铝渣运到公司外的地点。
据张某交代,其去该公司工厂上班就是为了找机会实施盗窃,之所以选择上夜班,就是想趁夜间无人时,变卖公司财物。8月20日,张某来到该公司工厂危废车间做后勤工作,主要负责铲铝渣。其看见厂内铝渣较多,于是产生了变卖废铝渣的想法。9月20日至10月18日,张某先后共盗窃废铝渣10余次,每一次都将废铝渣装入塑料框中,然后用翻斗车运送至公司门口的绿化带处,再变卖他人。10月18日晚,其盗窃不幸被主管当场发现后,害怕自己受到处罚,便于次日凌晨5时坐车逃往深圳市。
▲张某被永丰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经查,张某共盗窃3553斤废铝渣,非法获利11372元。目前,张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永丰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供稿:永丰县公安局刘波、曾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