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2021)苏1323民初2210号民事判决书的案件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于2024年7月30日发布了对被执行人石海英的执行悬赏公告。后因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申请执行人已向本院书面申请撤销对石海英的悬赏,现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石海英的执行悬赏予以撤销。

特此公告。

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