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

维护生态环境

市政府特发布

森林防火戒严令

森林防火戒严区域为

全市所辖林区及林缘500米内

戒严期为

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在戒严期内,戒严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严禁在禁火区域内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集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严禁在禁火区域内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焚香祭祀等;严禁在禁火区域内吸烟、野炊、放孔明灯等;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禁火区域;严禁未经审批开展焊接、爆破等施工和计划烧除、烧疫木等行为;严禁其他一切未经批准的野外用火。

进入禁火区域的车辆和个人,应自觉接受森林防火部门登记、检查,并负有森林防火责任和义务。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入禁火区域,监护人要有效履行监护责任,林木、林地经营者要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责。

在此期间,全市将加强林下可燃物清理行动,组织护林员、消防员等基层力量参与林下可燃物清理,重点清除坟边、林边、村边等重点区域可燃物,消除森林火灾隐患。落实重要卡口值守,对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防火检查,开展防火宣传,消除森林火灾隐患。与此同时,全面开展敲门行动,面对面向林区及林缘500米内的居民发放森林防火安全知识宣传资料,提醒严守防火规定,推动群防群治。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野外违规用火等违反戒严令的行为,应当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当地人民政府、单位、村(居)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应当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扑救。违反戒严令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各属地森林防灭火值班电话如下:

黄石市0714-6550007;

大冶市0714-8769998;

阳新县0714-7755110;

黄石港区0714-6515408;

西塞山区0714-6487796;

下陆区0714-6577110;

开发区·铁山区0714-6393760;

新港园区0714-6200928。

来源:黄石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