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的释法说理让我认识到了错误,今后我将积极参与公益保护工作,做一名公益志愿者。”近日,参加补植复绿活动后,孙某、王某真心悔过。
2023年8月,家住山东省高青县的孙某、王某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工人砍伐黄河沿岸的林保地内的树木,蓄积达20立方米。
今年4月,孙某、王某因涉嫌滥伐林木罪被移送至高青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考虑到两人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该院对两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滥伐林木者未被刑事处罚,那受损的森林资源又由谁来修复?为防止不起诉案件“不诉了之”,高青县检察院及时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依法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意见书,建议其对不起诉人作出行政处罚。
收到检察意见书后,相关部门综合考量孙某、王某违法动机以及家庭经济等情况,作出责令其限期在原地补种滥伐株数三倍的树木的决定。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两人按照要求补种,截至目前,已补种成活1650株树苗。
据了解,为实现生态环境治理的最终目的,高青县检察院在黄河安澜湾景区设立天鹅湖国际慢城公益诉讼湿地生态修复基地,全面发挥一体化办案机制优势,积极探索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多种生态修复方式,推动解决环境资源损害问题,引导行为人自愿从生态环境的“破坏者”变为“修复者”,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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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编辑 | 刘岩
审核 | 田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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