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规范充电收费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近日,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中心城区内部分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进行了明察暗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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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间,两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中心城区部分小区内的自动充电计费等进行了深入调查了解。一是询问部分小区居民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计量方式以及“价”“费”收取标准现状。二是询问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小区物业是否向其收取场地租赁费用、进场费、管理费,是否抽成以及具体抽成的形式和比例,是否有进场附加条件(如:土地硬化、建车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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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暗访发现,部分小区充电桩运营企业存在收费政策执行不到位,充电价格、服务价格未公示以及未落实“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实现充电电量单独计量”的“价费分离”等现象。针对发现的上述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梁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睢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示范区分局下发了工作提醒函,要求立即核查落实,采取措施,整改到位。

来源:商丘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