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12月10日凌晨2时左右,海伦县公安局东安派出所接到家住铁路街五委九十组居民王晓钟的报案,称自己的妻子郭桂荣在12月9日17时从家中走出后失踪,至今未归,并且表示:“我老婆作风不好,这次出去到现在还没有回来,是凶多吉少呀。”
9时过后不久,王晓钟在他的妻弟郭某某的搀扶下又来到东安派出所报案:称自己妻子郭桂荣死在县城东北角的蔬菜地内的菜窖里。当时王晓钟已经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由郭某某来进行陈述。
郭某某说:“姐夫找姐姐已经找了一宿了,今早6点,他又拉着一邻居出去找我姐,8点半多的时候他们回来了,回来的时候我姐夫已经走不动路了,是邻居把他架回来的。说找到我姐了,人在城内村第一居民组后边的菜窖里,人已经没了。来报案的路上我姐夫已经晕倒过一回,是我把他背过来的。”
这时,之前一直精神恍惚、大哭不止的王晓钟忽然清醒了起来,“噗通”一声跪倒在民警面前:“我……我老婆让人给……害了,……你们得……得给我报仇啊……”
然后两眼一翻,又晕了过去。
东安派出所所长立即派出几个民警先去将现场保护起来,同时拿起电话向海伦县公安局刑警队报告。十多分钟后,海伦县公安局刑警队和技术科的侦查、技术人员以及县公安局唯一的一名法医冒着大雪和零下32℃的寒冷火速赶到现场,然后迅速分成三组开展工作:
第一组到铁路街五委了解死者郭桂荣出事前的一切情况;
第二组到郭桂荣的丈夫王晓钟的工作单位,了解王晓钟和郭桂荣的死有无关系;
第三组留在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和尸检工作。
老照片,勘查现场的民警
现场是一片很大的蔬菜地,郭桂荣的尸体被发现时头朝北脚朝南侧躺在位于菜地北面的一座暖菜窖里,左腿伸直、右腿曲着,上身穿一件青色棉袄外罩一件黑里透红的的确良单衣,下身穿青色棉裤,脚穿一双棉布鞋,可以说死者衣着整齐。
某老刑侦电影中民警勘查命案现场的画面
经法医检查,死者的颈部有掐痕,直接死因系机械性窒息,但根据掐痕分析,凶手在掐的时候没有直接用手掐,而是用一块柔软的物品垫着再掐的。从尸斑、尸僵以及抛尸环境的温度看,死者的死亡时间大约有十多个小时。
在现场勘查中,技术科的同志在距离尸体西侧7米处的雪中找到一块双菱牌手表,经辨认系死者所有的手表,手表的指针还在正常走动,但是表带却被生生扯断。经分析系在死者和凶手搏斗中表带被扯断后甩在雪地里。
双菱牌手表
由于下着大雪,大部分足迹和痕迹都被大雪覆盖,只有暖菜窖东北角的一处通往死者家方向的豁口处有一趟依稀可辨的脚印,经分析为两种脚印,其中一种系死者所留,另一种应该就是犯罪分子所留。
经走访邻居得知,死者郭桂荣时年31岁,是家庭妇女,两年前随王晓钟从农村搬迁到县城内居住,家中一共有五口人:即王晓钟、郭桂荣夫妇,郭桂荣的弟弟郭某某以及两个孩子。
根据郭桂荣的弟弟郭某某说:“12月9日那天我姐夫值班不在家,下午5点的时候,我姐就把晚饭做好了,一家人正准备吃饭的时候,忽然从后墙传来‘砰’的一声敲墙的声音,我纳闷着就问:‘谁在敲墙?’我姐说:‘我出去看看。’然后就出去了,我和俩外甥都没在意,就接着吃饭。晚饭吃完我姐都没回来,到晚上7点的时候我们开始着急了,就都出去找我姐,一直找到晚上9点多还是没有我姐的影子,我只好到社企商店去给我姐夫报信,我姐夫立即起床一起找,一直找到今天凌晨2点还是没找到我姐,所以才来派出所第一次报案。”
警方经分析后认为,敲墙声是这起凶杀案的突破点。并以此提出两个怀疑点:
根据郭桂荣的丈夫王晓钟所说:郭桂荣作风不好,那么敲墙的人很可能是郭桂荣的情夫,敲墙是他们幽会的暗号,可能是情夫想甩掉郭桂荣,而郭桂荣不肯,因此情夫起了杀心,以敲墙为号将郭桂荣引出来,骗到菜地中杀人并藏尸在菜窖中。
此外郭桂荣的丈夫王晓钟也有嫌疑,因为这天他在单位值班,当天没有在家吃晚饭,没有不在场的证明,有可能是因为他愤恨于郭桂荣背着他在外头找野男人,所以冒充情夫用敲墙的手段将她引出来,然后杀害并抛尸。
为此,警方兵分两路,一路对郭桂荣家的邻居和关系人进行走访,查清和郭桂荣有过往来的可疑男性。一路调查郭桂荣被害时间段王晓钟的活动时间以及案发后的表现。
第一路查下来发现,郭桂荣的生活作风确实不太好,这点连她的亲弟弟郭某某都不否认,和她有暧昧关系且来往密切的男性总共查出来十九个。侦查员们用五天时间将这十九个男人一一走访到,但经过核实他们都没有作案时间而一一排除嫌疑。
郭桂荣情夫杀人的可能性似乎越来越小——
80年代的公安已经开始配备步话机
与此同时,另一路调查王晓钟案发期间行踪的侦查员的工作也非常不顺:
王晓钟个人承认:12月9日上班之前,有一位外来客人给他单位打电话,约他去三旅社102房间谈事情,当时他不在单位,是同事转告他的。他是17时20分去的,但是没找到人就回来了,返回单位的时候是18时10分,前后共用时50分钟,他离开单位和返回单位的时间都有人可以证明。
于是侦查员来到三旅社找到当晚值班的服务员核对,确实有一个人来问102房间,但本旅社根本就没有102房间,所以这个人随后就走了,长啥样她当时光顾着看小说因此没注意。侦查员实测从社企商店到三旅社的往返时间,确实用了52分钟,和王晓钟所说的用时大致是能对得上,从这个时间上分析,王晓钟没有作案时间,而且现场的足迹也并不是王晓钟的鞋留下的。
某老电影中研究案情的刑警
然而,在王晓钟的叙述中,细心的侦查员又发现了新的疑点:
王晓钟自称:12月9日上班前给他打电话约谈的那个人是天津来的采购员张维和,那么早打来电话,又是外地来的老相识,王晓钟为什么一定要等到晚上去看望他呢?他明明在白天有大把的时间去三旅社的。
此外,王晓钟的同事反映:12月9日午休结束刚上班不久,王晓钟说要回家喝茶,然后离开单位,20分钟后回来了。此举让他的同事都很奇怪,单位里不是没有茶叶,喝茶干嘛要回家喝?更何况之前王晓钟从来没有过上班上到一半中途回家喝水的情况发生。
12月9日那天和王晓钟一起值班的同事齐雁波还反映:12月9日晚上王晓钟在值班的时候破天荒地在单位里头洗起了外衣,当郭某某来单位找王晓钟去找郭桂荣的时候,王晓钟是穿着还没晾干的外衣出去的。平时王晓钟的衣服都是郭桂荣给洗的,王晓钟从来没有自己洗过衣服,所以12月9日晚上突然自己洗衣服让一起值班的同事觉得非常不可思议。
12月12日的时候,检查郭桂荣遗物的侦查员在郭桂荣所穿的呢子上衣的衣兜中发现了两张女人的照片,都是同一个女人的。当时以为是郭桂荣的某个亲属,所以都没有在意,但是在12月12日那天重新检查的时候又在衣兜里发现了一封白皮信,信中写道:
“昔日的兄长:您好……我有个要求,就是请你以后说话不要讽刺我,哪怕装作不认识我也可以。你知道每当我听到你那刺话的时候我的心情是多么难过呀!你为什么就不能理解曾是你‘知心’的朋友的心呢?”
“回首往事,我都是天真的,我从来就没想到男女之间有别,从来没有想到同志们的议论,更重要的是没经嫂子的同意就当了你的‘妹妹’。这能说不是天真可笑的吗?我从来就没有想到过,嫂嫂能否能愿意有我这样个小妹妹呢?况且你的生活道路刚刚开始,前途是可观的,我怎么能让‘言论’束缚自己心中‘最高尚’的人呐!‘朋友遍天下,知心能有几’,这难道不是事实吗?可惜呀,我们将是‘同志外的同志’……”
“别了,‘知心’朋友的真诚;别了,我的好哥哥!昔日的小妹:草。即日”
这封信和两张年轻女人的照片放在一起,这后面的信息量就大了,侦查员立即对照片中的女人的身份进行核查,很快查实这位女青年家也住在铁路街,王晓钟当时以给她介绍对象的名义从她这里要去了两张照片,然后一来二去她发现王晓钟谈吐温文尔雅、长得又帅,有男人味,是她喜欢的那种类型(其实时年31岁的王晓钟的学历并不高,只有初一的文化水平,但因为勤奋好学,尤其喜欢阅读文学书籍,所以练得一口好口才,很是受异性青睐),于是就开始和王晓钟书信往来。
这封书信经调查是王晓钟所在的社企商店的女营业员所写,当侦查员找到她核实的时候,她承认这封信是她写给王晓钟的。换句话说,王晓钟就是“昔日的兄长”,她就是那个“昔日的小妹”。
而且根据这个女营业员说,王晓钟在社企商店的“相好的”不止她一个,据她所知还有一个年岁较大的女营业员也和王晓钟有不清不楚的关系。
此外,前往王晓钟进城前居住的民主村调查的侦查员还吃到了一个“瓜”:王晓钟在民主村居住的时候曾和一个有夫之妇不清不楚,邻居还曾在某天傍晚亲眼看见王晓钟将这名有夫之妇拉进了自己的屋子……
随后又查明,有两个年轻姑娘在明知道王晓钟有家庭的情况下还在苦苦追恋着王晓钟,更让侦查员咋舌的是,这两名女青年还相互认识,并且知道对方也在追求王晓钟,然而两人依然不管不顾的继续追恋并大有相互较劲的势头(这就是所谓的“雌竞”)。
看来这个王晓钟也不简单啊!
于是,警方再度对王晓钟在12月9日晚上的行踪进行核查。他们再次找到社企商店的齐雁波、三旅社服务员等与王晓钟行踪相关的人员进行多方调查、反复核实,最终查清:王晓钟在12月9日离开社企商店的时间是16时45分,回到商店的时间是18时20分,前后用了80分钟的时间,这比王晓钟自己所说的50分钟要多出足足30分钟,这30分钟足够王晓钟作案和抛尸了。
此外,第四百货商店的营业员证实:12月9日下午1时30分左右,王晓钟在百货商店买了一副白色纱线手套……而第四百货商店刚好位于王晓钟从家里到单位的半道上。
经天津市公安局的协助,警方联系到了张维和,他承认自己认识王晓钟,但在这段时间他一直在天津,根本没有来海伦县。
负责走访王晓钟生活习惯的侦查员通过查访得知:王晓钟最大的爱好就是阅读侦探小说,看刑侦电影,和同事和朋友讲起破案故事的时候说得头头是道,每每都让听众有身临其境的感觉。于是侦查员对王晓钟的家和单位的办公桌进行搜查,结果在他家床脚伸手够得着的地方放着一套厚厚的群众出版社出版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书中有很多折页,都是描写犯罪分子如何作案并掩藏证据的情节。
群众出版社出版的旧版《福尔摩斯探案集》
群众出版社出版的旧版《福尔摩斯探案集》全套五本
1916版默片《夏洛克·福尔摩斯》中的福尔摩斯(右)
关于脚印的疑问也有了答案,社企商店的同事们反映:王晓钟有一双黑色趟绒面塑料底单鞋,是专门放在单位穿的,每当出库干活的时候他就换上这双鞋,直到入冬后因为太过单薄不抗冷,所以不穿了。侦查员在商店职工的指点下找到王晓钟放这双鞋的地点,虽然没有找到这双鞋,但却获得了一对极为清晰的鞋印,经过对比和杀人现场发现的确认为凶手所留的陌生鞋印完全吻合。
此外,侦查员还在王晓钟的工作笔记本中发现了一段话:“尽管道路泥泞又艰险,横下一条心冲向幸福路。”
至此,警方认定王晓钟有重大作案嫌疑,于是在12月23日晚将时年31岁的王晓钟传唤到海伦县公安局。
老电影中审讯嫌疑对象的画面
一开始,王晓钟表现得异常沉着冷静,说话口若悬河,逻辑滴水不漏,果真是一副“好口条”。然而,当负责审讯的侦查员将现场提取到的鞋印和王晓钟的那双黑色趟绒面塑料底单鞋鞋印可以作同一认定的鉴定报告拍在他面前时,王晓钟开始变得神情紧张焦虑,原本气定神闲的样子完全没了踪影。侦查员趁机加大政治攻势,最终王晓钟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又一次“噗通”一声跪在民警面前:“我承认,是我杀害了我的妻子……”
以下是摘录的部分王晓钟的供词:
“我因为喜新厌旧,看那么多女人喜欢我,就想甩掉郭桂荣另娶。但又不想担负离婚的负担,所以就在今年9月开始产生杀掉郭桂荣的念头,到了12月下定了决心。12月8日我一宿没睡,就在琢磨杀掉郭桂荣的方案。12月9日早上上班前,我在别的单位给社企单位打电话,冒充外地客人约自己晚上5点去三旅社102房间。这是我为晚上杀掉郭桂荣布下的第一步迷魂阵。”
“我想,要是在家里把郭桂荣杀掉容易暴露,要把她引出来。所以我在下午1点多的时候以喝茶为借口出了单位,以给郭桂荣送钱买鱼为名义回家,对郭桂荣说:‘今晚5点我回来敲后墙,听到声音你就出来,咱俩到城内村一组后边偷点木头留着明年盖房子用’。郭桂荣这人就喜欢贪公家的便宜,立即答应了。然后我从家回到单位,路过第四百货商店,就顺便买了一副纱线手套揣在怀里,就是为了不留下指纹。”
“下午4点,单位下班,除了我和齐雁波值班外其他人都走了,我就从食品柜底下将我夏天常穿的趟子绒单鞋拿出来,又把屋内钟上的指针从16时50分拨到17时19分,然后出门对传达室里的小齐说:‘5点多了,我得去三旅社看看谁找我’,说罢我就离开单位,但并没有直接去三旅社,而是奔家里,敲了一下屋后的墙,不久郭桂荣就出来了。我随后把自己的棉帽子给郭桂荣戴上,然后我俩一前一后来到城内村后的北暖菜窖,进门后我先蹲下换了单鞋,跟郭桂荣说为了不留下脚印让别人知道是我们偷木头,郭桂荣信以为真。”
“然后我趁郭桂荣不注意,戴上白纱手套掐住郭桂荣的脖子,她说:‘你要掐死我,我可告诉孩子了……’,我说‘我就要掐死你’,说着就把她按到地上并骑在她身上,双手用力狠掐,郭桂荣双手划拉了一阵子后就不动了,我担心她醒过来,就照着她的太阳穴打了几拳,又拽着她的头发往地上摔了几下,然后探了探鼻息发现真的死了。于是就把尸体调了个,头北脚南的侧躺,又把她的手表拽了下来扔在雪地里,搞出一个搏斗假象。然后又换上棉鞋,拿着手套和单鞋顺着医院西边往南走,把手套和单鞋扔掉,这才急忙来到三旅社。”
“进了旅社,我掩着脸对着窗口问:‘你们这有102房间吗?’女服务员连头都没抬就说:‘我们这里没有102房间’,我随后就走,因为我来这里就是要让她给我作证我来问过102房间。从三旅社出来后,我先跑回单位跟小齐说了声人没见到,然后就来到柴油机厂饭店吃晚饭,选在这里吃饭是因为这里的服务员都认识我,也能为我作证。”
“回单位后,我以下棋为借口让小齐画棋盘,趁他不注意将钟上的指针又倒拨20分钟,抹去了30多分钟的作案时间。然后又担心外衣上可能留着杀人的痕迹,就把外衣洗了后晾着。然后和小齐下棋下到晚上8点30分睡觉,然后半个小时左右我妻弟郭某某来找我说郭桂荣到现在还没回来,然后我就穿着还没晾干的外衣跟着他一起出去找郭桂荣,后来的事情你们都知道了——”
在王晓钟的指认下,警方在县人民医院西墙处找到了被他丢弃的纱线手套和单鞋。
至此,本案告破,王晓钟最终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并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