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期间,当时社会对于个人生活控制极严,从单位到街道,一举一动无时无刻不在群众眼睛的雪亮中,天罗地网,无处可逃。个人要是有点什么隐私,这一幕幕活剧该在什么样的空间上演呢?

当时上海各单位的领导,对这些“生活作风”问题齐抓共管,一发现苗头就“谈话”、办“学习班”、内查外调,直至“扭送”机关。这一过程中生成大量的书面材料,都塞到当事人的档案里。可惜这些档案不公开,一般人不得而知。上世纪末很多单位关停并转,这些档案纷纷被当作垃圾扔将出来,于是我们有机会窥见当时的冰山一角。接下来要讲的故事正是基于这样一个“生活作风错误”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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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目惊心的人际关系

案卷的主线是当事人与一个相好在1966-1972年的感情纠葛。故事发生时,当事人已经45岁,苏北人,抗战中到上海谋生,先后服务于多家浴室。女方为纺织工,家住隔壁。两个人的感情淅淅沥沥地绵延成三段。

先是在1966年秋,男女双方开始全面来往,到1967年“五一”节发生亲密接触,之后如胶似漆。1970年4月,女方向组织告发;7月,单位为当事人办“学习班”。到9月间,旧情重燃。1972年春节,女方家属向组织告发,单位又为当事人办“学习班”。当年6月,两人重修旧好;8月,当事人被女方之子打伤,之后单位第三次为当事人办“学习班”。

女方丈夫因“支内”去了内地,家里有三女二子,长女在故事发生前已经结婚。当事人自己也有家庭,妻子“黑皮”也是纺织工;膝下三子,阿大也已经成年。

令人惊讶的是当时人对于私情的态度。当事人跟女方好,“黑皮”完全知情,而且据女方揭发,起先还是“黑皮”亲自把她“拉”进家里,这才让她和当事人成其好事的。到后来女方盛气欲凌驾于“黑皮”之上,这才导致“黑皮”与她反目。“黑皮”力劝当事人跟女方断绝来往,但并不要求他从此断了这一口,她只是希望他不要在一棵树上吊死。她为他找来一个替代品,她一个小姐妹,说,那是一个寡妇,家里没拖累,不会有麻烦。

“黑皮”对当事人如此施以德政,是因为她自己也有短板。她在做姑娘时就跟她姐夫有染。女方的丈夫以前在单位里也曾有个相好,平常又爱说话,才被领导发配去“支内”。

当事人对“黑皮”为他找来的新人选不感兴趣。他对女方情有独钟。他随她去她一个小姐妹家,那个小姐妹见猎心喜,也跃跃如李代桃僵,自我发展为女二号。当事人对此兼收并蓄,只是不改对女一号的初衷。

案卷中展现了一幅触目惊心的人际关系图。种种委曲在此毋庸细述,值得注意的是,图中每一位都有一根代表私情关系的粗线条。

应该承认,当事人与女一号确实是有感情的。在他们相好的第一阶段,当事人后来描述道,基本上每星期都会来往一两次。对案卷中的具体事件进行分析,这些事件主要集中于第二、三阶段,平均下来每次接触的间隔不超过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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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不同要求的空间

一次完整的私情过程从程序上一般由碰头、约会两部分组成。其中约会的性质又可分为两种:游玩性质的约会、两性私会。这样,私情事件的空间可分为三种:

碰头空间

碰头就是男女双方的短暂相会,一般不大会成为独立事件。有时它是为之后的私会约定时间、地点以及会合方式,有时则是进行简单的信息交流。前者可谓约会的前奏,此种情形居大多数;后者则往往是约会的余响。

由于时间短暂,碰头对空间的要求并不很高。只要在周围人不注意时说一句话,甚至抛一个眼神、做一个手势即可。因此这类行为很多就发生在日常生活中,诸如家门口、社区的公用设施边。了不起的就是等在对方的必经之地,说上三言两语,如果有人来了,权当没事人,各走各的。

两家隔壁,实在为男女双方带来了难以言说的便利。那时上海的工人住房缺乏足够的配套设施,厕所、水龙头都是公用的,打开水也要上老虎灶,再加上买油条大饼、买菜、打酱油、买米,当事人和女一号在日常生活中有大量的机会相互碰头。资料记载双方的“碰头”事件有1/4来源于在公用设施边或弄堂附近巧遇,这无疑是拜双方住处邻近所赐。

不过,大多数情况下,“碰头”并非巧遇。男女双方主动的次数大体相当,但空间上有明显差异。男方发起的碰头,一般是等在女方上下班的路上。女方主动的碰头,要么在家门口,要么就直接跑到当事人所在的单位。这里面稍有差异,在家门口的都是提出约期,而去男方单位则是简单明了地说事,其特征都是无须等候。

游玩空间

游玩性质的约会对空间要求较“碰头”高,它需要一个避开熟人的环境。因此这类活动的空间范围要广阔得多。以两家住所为起点,“碰头”活动的平均距离是200米,而游玩活动则平均达4000米。

最常见的情况是,女方到亲戚家、小姐妹家或其他地方,她就提前几天在碰头时告知男方,约好在某地会合,聚齐后一起向目的地进发。快到了,男的找一个地方等着,女的去办事。等女的办好事回来,两人再聚齐,或去其他地方游玩一通,或者一路走回来,回到某地,分手,各自回家。

在这类活动中,会合地点非常重要。选交叉路口最多,其次为公交站点,再次是商店。显然,在这些地方等人不引人注目。偶尔也会选某单位门口、公园门口、某处菜地,这显然是没办法,为了好辨认。这些信息一般由女方指定。

这么大空间范围的活动,当然常需要搭乘公交。但多数情况下,当事人与女一号出去游玩都喜欢步行,而且多在去女方亲眷家的路上。这与青年男女谈恋爱喜欢上公园、看电影、下馆子有很大不同。究其原因,当是公园、影院、馆子之类场所被熟人撞见的几率较大。而且,让男人陪着去走亲戚,既可解途中之寂寞,又可以让男的帮着拎东西,实在是两得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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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会空间

这类活动的空间对环境要求最高,不仅要隐蔽,而且须不受干扰。因而在各类空间中,以此类空间资源最为稀缺。两家一墙之隔,最便利的私会空间当然是在彼此家里。在双方天雷地火的第一阶段,他们正是充分发挥这一地缘优势,因地制宜的。但到了第二阶段,这一地缘优势已十分脆弱,于是女方带男方去女二号家,在那里他们如鱼得水了一段时间。不料女二号摩拳擦掌,分甘不足,还想独霸当事人,当事人和女一号只好撤离。

当事人和女一号生出一妙计,他们在两家公用的墙壁上掏出两个洞。在灶间的一洞用于将手伸过去,隔墙抚摸,而在楼上的一洞则用于避人耳目以便往来。不幸他们在一个晚上从地面往来时被邻居发现,于是又不得不转而向外发展。

男方有个侄子,住得不远,他带女方去那里私会过一段时间,但有一天被侄媳妇突然回家撞散,从此那里又去不成。此后女方带男方去她另一个小姐妹家私会了几次,不久私情第二次败露,在办“学习班”时当事人交代了这个窝点,这一资源也宣告枯竭。

之后双方再续前缘,但其时他们已经穷途末路。不得已他们铤而走险,在家里私会,还没入港,邻居家已经灯火通明,有人在等着准备棒打鸳鸯了。

故事情节就此打住,不知后来还有没有发展。但估计也应该结束了,因为男女主人公所有的空间资源都已经用尽了。

空间资源与社会控制

案卷中男女主人公显然没有从一开头就牢固树立空间是一种资源的概念。他们不停地挥霍。起先在自己家,不珍惜,以为可以很方便、很刺激。女一号梦想在女二号家建立一个长期爱情基地。不料她要用人家的空间资源,人家要挖她的人力资源。直到无路可走,她才意识到,空间资源出现了紧缺。

但是他们仍没有吸取教训。在第二次办“学习班”时,男方又将之后的私会地点全都供了出去。到之后他们想再次重修旧好,唯一的难题就是女方苦恼的:“房子又找不到,那个借借我们!”从这里不难看到,由于当时严格限制非婚男女在旅馆开房,私会空间无法通过资本的力量获得,只好凭人情向亲友间延伸。而为别人提供此类空间本身也需要承担政治上的风险,这样,任何一个人所可能获得的空间资源实际上都是相当有限的。

关键是这里有一个规则:私会空间颇类似于黄鼠狼的窝,一旦暴露,绝不能再用。否则很容易被逮住。当事人和女一号本来在双方的家里时不时幽会,其乐也陶陶,可是这一空间在第一次办“学习班”时暴露,到了第二阶段便不宜再用。再后来他们想展开第三个阶段,刚伸手便被捉。无疑,他们在这一空间的出没早已在无数双眼睛的监视之下。曾为他们提供便利的亲友一旦被知晓便拒绝继续帮忙,显然正是出于这方面的顾虑。

饶有意思的是,女方的空间资源来自同事,而男方的来源于亲戚,这应该是一种安全策略。女方在上海有不少亲戚,有姑子、有兄弟,但无论如何,去女方亲戚家总未免给人以“仙人跳”的担心。女方曾多次邀男方去她兄弟家,男方对此坚决不允。相比之下,男方对约会的决定权本来不多,平常与同事间又很难形成一种亲密无间的关系,其空间资源也就顺理成章地只能向亲戚间开发。

办一次“学习班”,交代一次;暴露一批窝点,消耗一批资源。两次“学习班”办下来,双方的人脉资源已告耗罄。到后来他们还想鸳梦重温,其实早已经走投无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