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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丁女士告诉记者,她的孩子曾经带朋友在新家住过,可能被她孩子的朋友记住家门密码,在丁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该朋友带着多名男女住在新家十几天。

丁女士表示,“你根本不知道我刚进家是什么样子,地板砖脏得根本看不出来原本什么样子,热水壶已经扔了,里面生蛆,下面全部扔的垃圾,我们的茅台还有各种国窖全部都喝完,甚至我们在这个屋子里面,还有计生用品。”看见家里被他们当成免费的宾馆,丁女士直言,看见家就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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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女士介绍,她一直没在这里住,4月份孩子高考,“他考体育,他让我带他去,我没有时间带他去,他说他有一个小朋友骑摩托车早上带他去考试,他说妈妈晚上我们在这新房那住一晚上吧,我说行,考完试以后我儿子回去上学去了,不知道这个小孩他自己记住我家的密码了,他带着男的女的不知道带多少,在我家一直在住着,吃喝拉撒在屋里,搞得屋里不像样,屋子里面也是避孕套的壳,烟头扔一地,我去物业查监控一看就是那晚上我家我儿子带那个小朋友,他又带着(别的)小朋友,他带着(别的)小朋友我儿子不认识,一来带朋友,一次来五六个,住十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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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后丁女士没有几个孩子们的联系方式,也没有家长们与她联系,之后丁女士选择报警处理。洛阳市公安局河西分局刑侦大队民警表示,目前抓了一个人,“经过他的供述,又确定了另外两个人,但是这两个人还没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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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刘凯表示,从媒体目前披露的信息来看,相关行为人未经允许,趁房主不在的情况下,擅自进入丁女士住宅的行为,并且居住了十几天,已经涉嫌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同时,相关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在丁女士的家中饮用屋内的高档酒品,如果数额较大的,该行为还涉嫌构成盗窃罪。

刘凯表示,《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如果是未满十六周岁的人私闯民宅,因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但应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侵权行为导致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如果是有财产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律师提醒,丁女士选择报警是正确的做法,警方的介入有助于维护她的合法权益。警方的调查结果可能会影响后续的刑事和民事责任。

其次,收集证据非常重要,包括拍摄房屋损坏的照片、记录物品被盗的清单、获取目击者的证言等,这些证据可以用于后续的报警、诉讼或投诉。

再次,如果丁女士确定损失,对方又是未成年人,可以联系其监护人,要求对方承担责任,协商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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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民生频道《小莉帮忙》、潇湘晨报

编辑:郭强仔

责编:谢超贤

监审:邱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