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青少年法治素养,引导青少年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崇高者、自觉守护者、坚定捍卫者,使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全面发展。11月1日,灌阳县人民法院审管办蒋法官结合具体案例向专门学校学生讲解了《民法典》中的相关法律知识,把宣传融入学生的日常生活,使法治精神更加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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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上,蒋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介绍了民法典是什么、民法典如何保护我们等,结合生活中与《民法典》相关的典型案例,采用视频、互动问答等方式引导同学们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权益,现场气氛逐渐活跃起来,同学们踊跃发言,讨论起生活中遇到过的问题。蒋法官结合身边的一些小案例、小故事,向同学们介绍了民法典中与青少年有关的权利、义务等条款规定,耐心地解答着他们的问题及困惑。

“勿以善小而不为”,蒋法官告诉同学们要加强自身的修养,从小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念,与人为善。“勿以恶小而为之”,摒弃学习上,生活中的坏习惯。同时要对侵害自己权益的事或者人勇敢地说“不”,要明白法律是保护大家的强大武器。

灌阳法院

图文:王健琼

审核:俸纯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