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凌晨2:30许,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周村大队指挥中心接到辖区派出所通报,在东门路与站北路路口,一辆轿车停在右转车道,驾驶座上的人在呼呼大睡,疑似酒驾。
接到举报后,周村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迅速出警。赶到现场时,驾驶人杨某已经被派出所民警叫醒,杨某对自己酒驾的事实供认不讳。
杨某交代称,晚上和朋友聚餐,喝了两杯白酒,之后驾车回家时,由于酒力发作在路口睡着了。
10月31日,司法鉴定结果显示为杨某血液检测酒精含量为163.07毫克/100毫升,达到了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杨某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大众新闻·鲁中晨报记者 贾亮 通讯员 周芙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