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扰我多年的问题终于解决了,这下院子变亮了,也没有脏乱的杨树毛了,感谢你们今天为我了却了一桩心事。”五竹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因一排杨树引起的邻里纠纷,让恶劣的邻里关系终于缓和,杨某感激地对工作人员说。俗话说“远水难解近渴,远亲不如近邻”,和谐的邻里关系是创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近年来,区司法局依托调解员、“法律明白人”、法治服务志愿者、村“两委”干部、老党员等组成的调解队伍,不断探索创新人民调解工作的新路子新举措,开展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让人民调解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奋力谱写新时代人民调解的“鄠邑答卷”。

一、流动调解,把调解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2024年8月份,西安市鄠邑区司法局玉蝉司法所安排组建葡萄交易纠纷流动式调解小分队,预防和化解近期葡萄销售旺季容易出现的交易纠纷,构建良好的葡萄市场交易秩序。流动调解小分队调解员先后走访3个村葡萄种植专业户和葡萄销售现场,现场向种植户及销售员们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葡萄交易应遵守的原则以及纠纷化解的途径、方法,受到广大葡萄种植户的欢迎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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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驻室调解”到“流动调解”,区司法局主动创新,让人民调解员主动走出调解室,深入田间地头化解矛盾,打通调解服务“最后一米”,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将法治温情传递到群众心头。通过流动调解,既提高了调解工作效率,又传递了法治的温度,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2、 用心调解,让调解服务真正暖人心

“感谢你们,不然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周某感激地对调解员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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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余下街道某村居民周某向社区反映,村民高某在自家阳台上养了十几只信鸽,现正值“鹦鹉热”高发时期,周某家孩子生病发烧,医生怀疑与日常生活环境中的动物有关,可能是鸡鸭鹅等家禽类或者其他鸟类。周某想到邻居家平时有些扰人的鸽毛、鸽粪和鸽子叫声,认为这些鸽子可能就是导致孩子生病的源头,因此周某与高某进行沟通,希望其移走鸽子,高某对此并不认同,认为自己持有信鸽协会会员证,养信鸽是合法行为,而且平时也非常注意鸽舍的清洁消毒问题,不可能是诱发疾病的源头。

在双方沟通无果的情况下,余下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出面,邀请属地辖区派出所民警一起参与进行调解。在了解双方基本情况和诉求后,调解员明确了处理方向,组织二人面对面进行调解,在你来我往的诉说之中,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说服,二人逐渐能够明白对方的为难之处,认识到自己的不妥之处。最终在调解员和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周某和高某就此邻里纠纷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

三、“三治”融合助力社会治理效能提升

鄠邑区调解工作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坚持人民调解的群众性、自治性、民间性,有效实现人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有效的管理和指导,区司法局从打造基层专业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入手,健全10个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226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和10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组织,通过调解业务专题培训,提高调解技巧,进一步提升调解组织效能和调解队伍能力水平。

我区人民调解员始终把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是否满意,作为衡量人民调解工作的根本标准,有效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鼓励优秀调解员建立个人调解工作室,发挥“品牌调解室”的名人效应和辐射作用,创建具有本土特色的个人品牌调解室,使人民调解“领头雁”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大大提升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确保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鄠邑区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主动推进“访调对接”,以“发现在一线、解决在前沿”的总体思路,结合全区工作实际与群众诉求,在全区矛盾纠纷最集中的信访局设置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区信访局人民调解工作室,并在调解过程中分析总结经验,用好鄠邑独创“五字调解法”工作经验,取得良好效果。在全市率先成立西安市鄠邑区调解协会,为平安鄠邑、法治鄠邑做出应有贡献。2024年9月,我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区信访局调解工作室获“全省‘枫桥式’人民调解工作室”称号。近日,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印发《关于通报表扬在组织宣传人民调解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的通知》,对在人民调解组织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通报表扬。其中,鄠邑区司法局荣登“在组织宣传人民调解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