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不法中介为达到营销目的,散播所谓“2024年征信恢复新规”不实言论,以此诱导社会公众。为此,10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发布声明称,目前并未有新规定发布,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将予以删除。针对网上不实信息或言论,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醒广大社会公众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避免造成损失,若有疑问,可拨打征信中心唯一客服电话400-810-8866进行咨询。
哪些行为会产生不良信息?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朱奕奕介绍,从目前看,不良信用记录的形成原因主要为存在逾期还款、呆账、公共不良信息。逾期还款比如贷款逾期、信用卡未能按时还款;呆账指长期未能偿还,被金融机构列为坏账的借款;公共不良信息是指欠税、行政处罚、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相关记录。
个人对于错误、遗漏信息可以行使异议权和申诉权。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规定,信息主体若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信息主体若认为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所在地的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投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于如何避免产生不良信用记录,朱奕奕建议,首先,应综合考虑自身还款能力合理负债,避免出现还款困难的情形;其次,对于各项借款,需要养成良好的还款习惯,牢记具体的还款时间,确保按时足额还款;还有,对于已经逾期的借款,不可侥幸或逃避,及时还款或者与贷款机构联系。此外,应当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避免他人盗用身份证、信用卡导致影响征信情况的发生。 (经济日报记者 马春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