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根据民政局数据统计,截至2023年末,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9697万人,占总人口的21.1%;全国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1676万人,占总人口的15.4%。

随着社会老龄化的加剧,黄昏恋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现象。但在这美好的黄昏恋背后,却往往隐藏着一些令人细思极恐的违法犯罪行为——“黄昏恋”秒变“黄昏骗”。

一、什么是“黄昏恋”骗局

近年来,以交往结婚名义诈骗老年人的案件时有发生,有的甚至矛盾升级,转化为刑事案件。黄昏恋虽美丽,却可能被犯罪分子利用,成为涉老诈骗的“大坑”。美好的黄昏恋情,能够带给老年人精神慰藉、生活扶持,但是,有些老年人付出真心,追求真爱,换来的却是“黄昏骗”。

什么是“黄昏恋”骗局?

“黄昏恋”骗局主要针对独居老人,骗子利用他们情感缺失,辨别能力下降、信息闭塞、需要陪伴等特点,大打亲情牌,以婚恋交友的名义,行“假恋爱真诈骗”之实,不仅伤害了老人们的情感,还掏光了他们的“钱袋子”。

黄昏恋的本质是杀猪盘。

杀猪盘,是骗子对婚恋、交友类诈骗的俗称。是指诈骗分子利用网络交友,诱导受害人投资、赌博或直接索取钱财的电信诈骗方式。在诈骗过程中,骗子把受害者叫做“猪”,把恋爱叫做“养猪”,把实施诈骗叫做“杀猪”。“杀猪盘”里没有爱情,只有充满谎言和欲望的一群磨刀霍霍的“屠夫”。“找猪—喂猪—养猪—杀猪”是“杀猪盘”的灵魂四步。“找猪”是从陌生人到私加好友;“喂猪”是团伙成员盗用他人优质资料包装自己,向受害者灌输自己很成功、很优秀等信息,获取受害者的信任;恋爱过程叫作“养猪”;欺诈过程叫作“杀猪”。受害者心中的“完美爱情”,在骗子眼里,不过是一场“杀猪记”。

二、“黄昏骗”案例

【案例一】黄昏恋?60岁阿姨被骗200多万元…

60岁的张阿姨在网络上邂逅了一名66岁的“退休干部”原以为收获了一份迟来的幸福。谁曾想这场“黄昏恋”,竟变成了“黄昏骗”。

2023年5月,张阿姨在相亲平台上认识了刘大哥。刘大哥还自己是退役军人,上过战场受过伤,退休前是某地民政局的副局长,目前在做工程,妻子多年前就去世了。张阿姨非常崇拜退役军人,所以对刘大哥也很有好感。

两人聊得投缘便加了微信。随着聊天的深入,他们彼此分享生活、见闻,感情逐渐升温。之后,张阿姨多次与刘大哥线下见面,张阿姨逐渐被刘大哥表现出来的稳重、踏实所吸引,这段美好的“黄昏恋”自然而然地开始了。

可没过多久,刘大哥就以自己承包的电缆工程,资金周转不过来为由开口向张阿姨借钱,张阿姨二话不说向其转账10万元。为了让张阿姨相信他确实在做生意,他向张阿姨展示过房产证、承包工程的证明,还有别人给他写的欠条。往后的日子里,他隔三差五找张阿姨借钱,说自己工程上急需用钱。张阿姨信以为真,她用完了自己的积蓄,便开始跟亲友借钱,刘大哥竟还让她借高利贷甚至抵押房子。而戏精附体的刘大哥,也并不是一味地找张阿姨借钱,甜言蜜语、嘘寒问暖是常态,逢年过节他也会给张阿姨发小红包,一副时时将张阿姨记在心上的样子,骗得张阿姨的欢心和信任。

就这样持续到2023年10月,短短的五个月,张阿姨先后向刘大哥转账200多万元。直到对方在聊天中态度越来越冷淡,并且从来没还过钱,张阿姨这才意识到事情不对劲,随即报警求助。派出所民警将嫌疑人刘某抓获时,才发现,刘某不仅与张阿姨“谈恋爱”骗钱,还用相似的“套路”,骗了其他7名中年女子,诈骗金额高达800余万。而这些钱已被刘某赌博挥霍一空。刘某涉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例二】坠入爱河 为“爱”投资

花甲之年的周女士是辖区一家企业的退休职工,已离异多年,退休后的周女士喜欢上网冲浪,排解寂寞。2023年12月的一天,一名海外男子主动添加上周女士微信。从对方的谈吐中,周女士觉得对方是一名海外精英,而且朋友圈也经常发布一些游艇豪车的奢华生活。通过每日网络的嘘寒问暖,周女士彻底沦陷在“爱人”的温柔乡里,短短几日,两人便确立了恋爱关系。虽然“爱情”来得突然了些,周女士对其还是十分满意。

过了几日,“爱人”自称在国外投资生意,掌握很多内幕消息,因为资金周转的问题,缺一笔资金,所以想带周女士一起赚钱。周女士丝毫没怀疑,把自己毕生积蓄全部投了进去,甚至进行了房产抵押,总计70余万元,转账过去的那一刻,她的“爱人”就伴随着这笔钱一起永远消失了。这场“黄昏恋”带给她的不仅是被骗的钱财,还有深刻的精神伤害。

【案例三】网聊了两年的“美女”好友,竟是个满脸胡茬的大男人

戴大爷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网聊了两年的“美女”好友,竟是个满脸胡茬的大男人。而被骗去的十几万元,都已经被诈骗分子钱某开销、赌博和打赏主播花掉了。这事儿还得从2019年1月说起。当时,八旬独居老人戴大爷微信收到了一条好友添加申请,他随手就确认通过了。

“我叫晓雅,今年23岁,在超市上班,很高兴认识你!”看着微信上对方发来的精修自拍照和视频,戴大爷对其身份深信不疑。聊了几天后,两人渐渐熟络起来,“晓雅”开始不停地以各种理由向戴大爷索要红包。对此,戴大爷总是出手大方。

2019年8月,戴大爷拜托“晓雅”帮忙介绍可以“奔现”的女性。“晓雅”随即把好姐妹“张庭”的微信号推了过来。“张庭”一上来就对戴大爷嘘寒问暖、贴心关怀,这让他感觉和“张庭”十分投缘,并暗自庆幸在年迈之时还能找到满意的另一半。之后几个月里,“晓雅”和“张庭”经常以“没钱回老家”“差钱被人逼债”等理由向戴大爷借钱,并发来视频、照片佐证。

戴大爷不疑有诈,陆陆续续转去10万余元。随着“晓雅”和“张庭”不断索要和借款,戴大爷的积蓄越来越少,这让他很不踏实,多次要求还钱。“晓雅”和“张庭”虽然口口声声答应还钱,却找来各种理由继续推托。2021年2月,无奈之下,戴大爷在子女的陪同下报了警。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在戴大爷报案的第二天,警方就在一处出租屋里抓获了钱某。到案后,钱某供述,为了偿还高利贷,他把从网络上搜索到的美女图片设为头像,伪装成女性,寻找作案对象。与戴大爷交流了一段时间后,他发现对方出手大方,就想方设法哄骗钱财。当戴大爷流露出想找女性交朋友的想法后,他立刻重新注册了微信,推荐给戴大爷,并以“张庭”的身份每日与戴大爷聊天,编造各种理由向戴大爷索要钱财。最后,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钱某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案例四】毛遂自荐的“保姆”“真诚主动”,可她其实是个诈骗惯犯

徐大爷年过八旬,自从老伴多年前去世后,他就成了独居老人,身边无人照料的他常常倍感孤独。

一天早上6点,徐大爷像往常一样独自去菜场买菜,迎面遇上一个主动上来搭讪打听租房的女人。来搭讪的女子姓傅,已经60多岁年纪,看上去老实本分。但徐大爷不知道的是,此前傅某已在菜场连续“蹲守”了好几天,而他就是精心“物色”的下手对象。两人越聊越投缘,徐大爷以为自己撞上了“桃花运”,就聊到了自己一个人住、平时也没人照顾的现状。傅某便趁机自荐,说自己曾经是个保姆,照顾老年人的经验十分丰富,现在年纪大了,想找个老伴一起搭伙过日子,如果徐大爷不介意,自己可以做“老伴”来照顾他。

一番“掏心掏肺”的话直接说到了徐大爷的心坎里,让他感觉遇到了“知音”,加上傅某的“真诚主动”,当天,徐大爷就毫不怀疑地带着傅某回了家。

到家后的傅某表现得非常勤快,打扫屋子、洗衣服等家务通通得心应手,徐大爷十分满意。可简单收拾住处后,傅某却突然开始哭诉,谎称自己需要补缴社保,手头还差4万元,要把钱缴清了才能搬过来一起住。徐大爷信以为真,便答应一同前往银行取钱。拿到钱后,傅某还陪着徐大爷去附近的卫生院配了药,回家后做好了热乎的午饭,让徐大爷有了久违的家的感觉。可当天吃完午饭后,傅某却提出,让徐大爷在家休息,自己出门散步,晚上回来做晚饭。徐大爷并没有产生怀疑,可直到晚上6点,还是没等来傅某的身影。徐大爷这才发现被骗了,并在子女的陪同下报了警。

3个月后,傅某被抓获归案,而徐大爷被骗走的4万元,早已被傅某用于赌博、租房等挥霍一空。其实,傅某前科累累,均是针对独居男性老年人实施。其曾经多次用自荐当保姆“陪伴”作为借口,骗取独居老人的信任,趁机谋取钱财。犯罪手段更是花样百出,如哄骗老年人吃下安眠药,趁机实施盗窃;以租房为由搭讪老年人,得知钱款存放位置后,再找理由支开对方盗窃财物;或者哭诉境遇博取同情,进一步借钱得手后携款跑路等。手段之丰富,让人大跌眼镜。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傅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

【案例五】莫让“黄昏恋”变成“黄昏骗”

76岁的王大爷,遇到了烦心事。都说“最美不过夕阳红”,人到晚年,能有一个共度余生的知心伴侣,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王大爷丧偶多年,一直想再找个老伴儿,但多年寻找未果。没想到,“好事”竟主动找上门来。晨练时,王大爷偶然认识了孙某,孙某非常热情,毛遂自荐当起了媒人,撮合王大爷和自家姨娘丁某。通过几次电话后王大爷觉得对方人不错,随即提出了结婚的想法,丁某爽快答应。但是,她提出要2万元的见面礼金。礼金付了,可是,人的面还是没见到。几天后,丁某以姐妹儿子做生意缺3万元为由,跟王大爷借款,他又一次将钱转了过去。一次、二次、三次……丁某开始以各种理由向王大爷借款2个月内,陆陆续续合计借走了十多万元无论怎么联系,只要提及见面,丁某总是寻找各种借口推脱,始终未露出“庐山真面目”。

王大爷毫无办法,只能选择报警求助。民警通过转账记录,很快掌握了丁某的信息,在当地一家宾馆迅速将其抓获。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所谓的姨娘丁某,竟然是充当媒人的孙某假扮的。原来孙某父子,分工合作、协同作案,专挑单身老人下手,他们利用王大爷耳朵不好的缺陷,编造出姨娘丁某这个人,模仿女声与对方交流,开始罪恶的行骗伎俩。最终孙某父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案例六】不听劝的阿姨痴迷“网恋”,跌入“杀猪盘”被骗32万

曹阿姨在某社交媒体上结识了一名男网友,对方的嘘寒问暖令她心生温暖,很快两人就确立了“恋爱”关系。对方称有一个投资项目可以赚钱,投资可以定期返利,此时的曹阿姨已经着迷,没多想就按照对方要求下载了一个软件,进行投资理财,陆续转账40万元。直到软件无法打开对方也联系不上,曹阿姨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被骗。

三、“黄昏恋”相关法律规定

1.《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司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第二条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第三条 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四、防骗小贴士

追求黄昏恋,远离黄昏骗。

如何预防“黄昏恋”骗局?防止“黄昏骗”的悲剧发生,需要多方综合发力。

第一,作为子女应尽量多陪伴父母,多一份关爱,多一份问候,多一声叮嘱。

第二,老年人也一定要保持警惕,提高防范意识,遇到陌生人搭讪或接到陌生电话、收到陌生人的信息及网络链接等,切不可轻信。特别是遇到恋情时,要冷静处理,对对方有充分的了解。且一旦在交往中涉及钱财,更要小心谨慎,警惕甜言蜜语背后的“温柔陷阱”。人到老年,追求美好的感情是无可厚非的,但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擦亮眼睛,不要被美丽的谎言所蒙蔽,一旦发现被骗,要立即报警处理,及时寻求外界帮助进行止损。

第三,老年人选择婚介服务时,一定要认准有资质、正规可靠、口碑好的服务机构,签订正式服务合同,了解清楚相关权利义务,发生纠纷要及时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

第四,与婚介机构介绍的异性接触时,一定要充分了解相亲对象基本情况,并请婚介机构提供相关担保,对自己的情况也要有一个基本的认知。

第五,双方见面时可以请亲朋好友陪同,提供参考意见。

第六,网络交友需谨慎,对身份不明的网友不要透露自己的个人信息,涉及金钱往来一定要保持警惕,切勿被感情冲昏头脑。涉及钱款切记要提高警惕,和子女、亲友商量,切莫轻信甜言蜜语,随意转账汇款。

第七,一旦发现被骗要保留证据,第一时间报警,警方会全力破案、追赃挽损。

记住:

受害者心中的“完美爱情”,在骗子眼里,不过是一场“杀猪记”。

作者:张康兄,辽宁拓华律师事务所律师,专注婚姻家事、家族财富管理传承、企业及私人法律顾问,辽宁省&大连市律协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公众号:婚姻家事与财富管理传承,知乎、小红书、抖音ID:张康兄律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案例来源:法制日报、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