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工作,支持劳动者多渠道就业创业,现将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等补贴申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政策
1.适用对象
新业态平台或依托新业态平台灵活就业人员。
2.主要内容
对依托电子商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外卖、快递等新业态平台(在德州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注册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相关行业新业态平台)灵活就业且办理就业登记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按照购买保险数额一定比例给予平台或个人补贴,每人每年不高于100 元。
3.申报材料及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平台或个人向齐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补贴时,应提供以下材料:从业人员与企业签订的劳务协议、商业保险机构出具的保险费收费发票和被保险人员名单复印件、新业态平台营业执照复印件。从业人员《就业创业证》等信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平台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个人银行账户)。
申请时限:2024年11月1日-11月10日
咨询电话:0534-5650335
02
职业介绍补贴
1.适用对象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主要内容
经工商注册登记并获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向城乡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根据提供服务后当年实际实现就业进行就业登记、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员情况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职业介绍补贴,每名符合条件的人员每年只能享受一次,且不得与失业保险的职业介绍补贴重复享受。职业介绍补贴标准不高于每人每年 120 元。
3.申报材料及申报流程
申请补贴时应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实现就业人员名单、免费职业介绍证明材料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需应用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经办职业介绍业务、申请补贴。《就业创业证》、劳动合同签订等信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查,申请材料经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申请时限:2024年11月1日-11月10日
咨询电话:0534-5321157
03
一次性创业补贴与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
1.适用对象
小微企业
2.主要内容
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 12 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给予 2 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每名创业人员、每个企业只能领取一次。对首次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013 年 10 月 1 日之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满 12 个月且以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创业人员,给予 5000 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其中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 本人,下同)并与其签订 1 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 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和每个岗位 3000 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3.申报材料及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向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部门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时,应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创业者身份证复印件,小微企业同时需提供申请补贴时近 12 个月的财务报表,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还需提供单位证明等。创业者的《就业创业证》、社会保险缴费 等信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个体工商户支付到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个人银行账户)。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向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 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时,应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 招用人员名单、工资发放表或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财务报表等,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吸纳就业人员的《就业创业证》、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费等信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申请时限:2024年11月1日-11月10日
咨询电话:0534-5650335
整编来源:齐河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