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县人民医院一个220万元的政府采购项目,可谓开了挂:评审人员任意评审!供应商中标后,遭任意废标!最终,参与该项目的代理机构、评审人员遭到了行政处理!
3天前,《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2起《责令整改通知书》,揭开了这个政府采购项目中,各路大神的任性表现。
2024年7月18日,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发布《汶川县人民医院阿坝州传染病医院(汶川院区)建设项目家具采购项目询价公告》,预算金额为220万元。
8月8日,该项目开标评审,共有7家公司参与此次竞标,最后,4家公司未通过符合性审查而遭到废标!
8月22日,该项目发布结果公告:四川华宇佳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1501888元中标,同时,披露了该公司提供的59项主要标的信息。
然而,华宇佳公司不仅没有拿到中标通知书,5天后竟然被废标了!
8月27日,该项目发布结果更正公告称,此次采购结果无效,重新开展采购。笔者注意到,此次的更正原因为:“业主要求”。
中标被废的华宇佳公司一怒之下,将汶川县人民医院、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投诉至汶川县财政局。
该公司投诉称,根据采购人对我方质疑的回复“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于8月19日组织原询价小组成员对本项目重新开展资格审查,结果为:询价小组对该供应商的符合性审查错误。鉴于以上情形,影响了公平公正竞争,本项目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我单位已将相关情况及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既然已认定为符合性审查错误、重新开展采购,为何要在8月22日发布中标公告中,将我方的报价及品牌等所有内容公示出来?既然公示了结果,按照相关规定,就没有异议了,中标结果就有效。
10月29日,汶川县财政局认为,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但不影响该项目已废标的结果,根据相关规定,决定:1、继续开展采购;2、在处理该项目的投诉过程中,发现其他关于政府采购的违法、违规行为,将另行处理。
同日,由2名评审专家以及1名采购人代表组成的询价小组,由于疏忽未仔细审查四川省永亨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投标(响应)文件,导致误判该公司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违反相关规定,遭到行政处理。
而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也因存在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规制度的行为,被汶川县财政局责令整改。
●【特别说明】以上资料源自《四川政府采购网》官方网站公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