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周萍英

通讯员 王祖军 温志刚

本想自己运输并售卖烟花爆竹牟利,却不想竟是违法。10月31日,没有办理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的张某,驾车运输15件烟花时,被湖北谷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查获,他后悔不已:“路过看见烟花便宜,没有想那么多,希望大家以我为戒,不要以身试法,安全‘无价’。”

今年41岁的青年男子张某,家住谷城县一乡镇农村,在集镇上经营着一家生活超市,顺带销售一点烟花爆竹,往日都是专门销售公司定购,由公司派遣有资质的专用车辆上门配送,保证运输安全。

10月14日下午,张某外出办事,驾车途经襄阳市樊城区牛首镇烟花爆竹批发市场时,发现此处销售的烟花种类较为齐全,价格比较便宜,他根本没有想到自己未办理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且自家车辆不符合长途运输标准,一时冲动,便出资1000元购买了15件烟花,打算运回家给孩子玩一些,再向外销售一部分,从中可以赚取点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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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查获张某的运输车辆及烟花(通讯员供图)

随后,张某把购买的15件烟花装进自家货车,担心沿途被检查发现,把烟花遮挡得严严实实后运至谷城县老家街道店铺,正在销售时被谷城公安、应急局联合执法专班当场查获。

谷城警方后经调查并裁决,依法对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人张某处罚款壹万元处罚,没收非法运输的15件烟花。

“使用一般无安全保障的车辆长途运输烟花爆竹存在诸多安全隐患,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不仅可能造成车毁人亡,而且对公共安全构成重大威胁,危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谷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专管民警介绍道。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