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岗区,广州市原市辖区,2005年设立,2014年撤销并整合为新的黄埔区!
萝岗区,这个名字听起来既熟悉又陌生。
对于不少广州人来说,可能仅存在一小段时间听闻过,但是对于当地来说,应该是非常深刻和自豪的。
萝岗区,是广州市原市辖区,已经撤销,在2005年4月,为了给广州城市发展“东进”战略,发挥开发区的辐射带动作用,统筹城乡发展,设立萝岗区,管辖面积393.22平方公里,面积规模非常大,潜力也很大,事实证明,现在黄埔区强大的经济实力,得益于当年的萝岗区打下基础。
2014年2月12日,同意撤销广州市黄埔区、萝岗区,设立新的广州市黄埔区,以原黄埔区、萝岗区的行政区域为新的黄埔区的行政区域,黄埔区人民政府驻萝岗街道香雪三路1号。自此,萝岗区退出历史舞台。
当年黄埔区和萝岗区整合的时候,关于名称确定讨论就比较有趣,最终根据 “留驻不留名” 的原则,两区合并后定名为黄埔区,新的黄埔区政府驻原萝岗区府。这也引发了一些讨论,毕竟黄埔区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而萝岗区是相对较新的发展区域,新的命名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对历史传承的尊重以及区域发展的延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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