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国务院发布重磅通知
直!接!发!钱!
生育奖励动真格了
事关生育政策
国务院发布重磅通知
10月28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
《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
(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的通知
此次通知
从四个方面提出了
一系列生育支持措施
通知内容很长
大千妹儿已经给大家
划好了重点~
增强生育保险保障功能
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生育保险。
完善生育休假制度
加大对生育休假落实情况的监督力度,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生育奖励假、陪产假、育儿假等生育假期落实到位。
建立生育补贴等制度
制定生育补贴制度实施方案和管理规范,落实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加强生殖健康服务
加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指导各地将适宜的分娩镇痛以及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
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深入落实“双减”政策、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探索逐步扩大免费教育范围。
加强住房支持政策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大对多子女家庭购房的支持力度,可结合实际出台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等政策。
强化职工权益保障
鼓励用人单位结合实际采取弹性上下班、居家办公等方式,营造家庭友好型工作环境。
更多具体措施
可查看下图了解
该内容一出
引发了网友的广泛关注
相关话题瞬间登上了
微博、百度的热搜榜
不少网友表示支持
“国家终于出手了”
也有部分网友表示
什么时候能够落实呢?
还有部分网友则表示
多点实打实的福利才是好的
生三胎奖励13000
多地已出台相关政策
其实目前有许多地方
已经落实了生育政策
给予了二孩、三孩家庭
经济方面的补助
就在前几天
江西赣州上犹县就出台了
《上犹县关于落实优化
生育政策及完善生育配套
支持措施的实施方案(试行)》文件
该《方案》明确
对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
生育后且已在该县上户口的
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7000元、13000元
具体十项保障政策如下
第一,产假优待。凡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岗干职工生育二孩、三孩的,在现有假期188天的基础上增加至218天,并同时享受所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岗期间的工资、绩效和福利待遇。民营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二,生育奖励。对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生育后且已在我县上户口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7000元、13000元。
第三,孕期服务。本县建档的孕妇在公立医院孕期健康检查时免除普通门诊挂号诊疗费,建立孕前、孕期、产时和产后保健“一站式服务”;怀孕二孩、三孩的孕妇住院分娩时,如入住特需病房,床位费减半收取。
第四,免费体检。第三孩在6周岁以前,每年免费开展一次血常规、视网膜视力检查、斜视度检查等健康体检。
第五,入托补贴。第二孩和第三孩在0-3周岁入托公办托育机构或符合条件的民办托育机构全日托的,每人每月分别由政府补贴300元和500元。
第六,教育优待。第三孩在本县就读公办幼儿园,免收保教费;第三孩在本县就读义务教育学校,免收课后服务费。对二孩、三孩家庭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可享受“长幼随学”入学政策。
第七,医保代缴。对2024年1月1日零时以后出生的新生儿按规定办理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的,连续三个参保自然年度(含出生当年)个人缴费由财政全额资助。
第八,购房补贴。对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生育后三年内在县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按照我县相关政策分别奖补10000元、20000元(仅限在本县一次一套房产,不重复奖补)。
第九,景区、公交优惠:生育三孩的父母及其子女办理3年有效期的县内国有景区免费通行卡和城区公交免费卡(含工本费)。
第十,妇女就业保障:用人单位在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录用人员过程中,不得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不得差别化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用人单位不得发布含有性别歧视内容的招聘信息。
除了赣州之外
全国有多个城市都落实了
优化生育政策及完善
生育配套支持措施
拿出真金白银措施来支持生育
发放金额和形式不一
当然,除了上面提到的几个城市
目前全国还有许多地方
都陆续出台或拟出台了
国家以及地方
这一个接一个重拳下来
全都是瞄准家长减负
教育减负,养育减负
相信接下来肯定还会有很多
重大的巨变要接踵而来
让我们一起拭目以待吧
今日互动话题
给多少钱你才愿意生娃?
对此事你有什么看法呢?
一起来评论区聊一聊吧~
整合来源:综合新华社、新浪微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