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济南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济南在全国首创不动产处置“带封过户”新模式,12家法院采用这一模式成功处置房产110套、房屋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成交金额达2.1亿元。
据济南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生介绍,在执行程序中,传统的财产处置方式是司法拍卖,一般需经过财产调查、评估、公告、一拍、二拍、变卖、过户、腾退等流程,处置周期长、程序繁、费用高、价值不确定性大、交付对抗性强。而债务人自行处置财产,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财产处置意愿,可以有效实现财产价值,更加及时高效地兑现胜诉当事人权益。但是,如果不动产带有查封,市场对债务人缺乏信心,潜在买受人有限,成交率低。
“带封过户”是指在公证机构参与下,不经法院司法拍卖程序,由债务人自行出售查封财产,实现不动产在查封情况下办理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不动产转移登记等手续,最终通过出售财产所得款项实现债务清偿。“带封融资”是指在公证机构参与下,允许债务人以查封财产自行办理抵押融资业务,获得款项实现债务清偿。
为推动“带封过户(融资)”模式落地见效,济南中院联合不动产登记中心、公证机构等部门多次召开研讨会,邀请专家学者对“带封过户”模式进行理论论证,创新公证机构参与执行调解机制、交易资金提存模式、带封登记交易机制以及查封不动产按揭贷款机制。多部门联合出台指导意见,建立“带封过户”制度流程。
选取济南辖区案件量大、法拍数量多的历下法院作为试点,筛选被执行人有自行处置意愿的案件,引入公证调解、公证代办、公证提存机制,对接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先过户再解封”,实现零风险“带封过户”。
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推动“带封过户”模式从执行阶段向诉前诉中阶段、从民事执行案件向刑事涉财产执行案件、从单一查封案件向多轮查封案件、从二手房向新建商品房、从“带封过户”向“带封融资”扩展。
截至2024年10月30日,全市辖区12家法院采用“带封过户”模式成功处置房产110套、房屋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成交金额达2.1亿元。
(大众新闻记者 赵国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