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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护航 “未”你而来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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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欺凌危害巨大

会严重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

面对学生欺凌

该如何正确保护自己?

固阳县人民法院

法护青春 “未”你而来

这份法律小贴士

保护“少年的你”

请查收——

01

学生可能遭受欺凌或

有被欺凌的危险信号

生理变化

身上有难以合理解释的伤口(如红肿、瘀青和割伤等),常会以不小心碰撞、摔倒和擦伤等借口掩饰;经常告知家长自己生病、肚子疼、头疼或其他不舒服症状,要请假在家休息,不想上学;出现失眠、做噩梦尖叫、睡眠质量下降、食欲下降等异常现象。

心理变化

对学习突然没有兴趣,学习表现变差;闷闷不乐,情绪低落,突然变得少言寡语;突然变得焦虑、胆小;出现抑郁甚至自杀倾向。

行为变化

刻意改变上下学的路线,不喜欢上学或开始逃学;在一段时期内到校时间突然发生变化,如提早到校或经常迟到;逃避遭受欺凌的场所,害怕去某些场所,如不敢上厕所、下课时不敢离开教室等;因内心痛苦、孤单,极有可能出现自残甚至自杀行为;经常有意无意到教师办公室附近逗留,看到老师欲言又止。

财物变化

零用钱花得很快;个人的书包、文具和衣服等常常出现损坏,问及原因时,表达含糊不清或不敢回答,如“不知道怎么就坏了”等;个人物品常常丢失,常常说“不知被谁拿走了”“我也不知道怎么弄丢了”。

关系变化

减少与同学的沟通和交流,不太喜欢与别人讲话;下课后常常自己一个人活动,害怕与同学相处;明显被同学孤立;害怕参加互动性的集体活动。

02

预防学生欺凌,做到“三不”

预防学生欺凌,要做到不做受害者,不做欺凌者,不做协助者、附和者、冷眼旁观者。

不做受害者

不携带较多的钱和手机等贵重物品,不公开显露自己的财物。

前往校园周边巷子拐角等欺凌可能多发地时尽量结伴而行。

与同学友好相处,宽容、理性、平和解决矛盾,不采用过激方式。

遇到被欺凌的情况时,要及时告诉老师和家长。

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平时加强身体素质训练,以便在危险的时刻进行自保。

不做欺凌者

做欺凌者,不仅伤害他人身心,也会给自己带来严重后果。当我们挥舞暴力的拳头、吐出伤人的话语时,毁掉的可能是他人的梦想与未来,同时也将自己推向道德和法律的边缘。欺凌者及其监护人承担的法律责任可分为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三类。部分严重的欺凌行为如故意殴打他人、暴力侮辱他人、暴力索取他人财物、故意非法伤害他人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我国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强制侮辱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

不做协助者、附和者、冷眼旁观者

拒绝煽风点火,拒绝成为欺凌者的“帮凶”。

拒绝当事不关己的旁观者,适当对被欺凌者表达同情和关心。

在能力范围内施以援手,帮助被欺凌者。

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甚至报警。

固阳县法院将持续高度重视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进社区、进广场等宣传活动,不断强化法治副校长作用,增强学生、家长们的法治意识,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共同努力对学生欺凌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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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刑事审判庭 敖梦圆

签发:王荣华

编辑:固法融媒体工作室

审核:朱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