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护航 “未”你而来
2024
学生欺凌危害巨大
会严重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
面对学生欺凌
该如何正确保护自己?
固阳县人民法院
法护青春 “未”你而来
这份法律小贴士
保护“少年的你”
请查收——
01
学生可能遭受欺凌或
有被欺凌的危险信号
生理变化
身上有难以合理解释的伤口(如红肿、瘀青和割伤等),常会以不小心碰撞、摔倒和擦伤等借口掩饰;经常告知家长自己生病、肚子疼、头疼或其他不舒服症状,要请假在家休息,不想上学;出现失眠、做噩梦尖叫、睡眠质量下降、食欲下降等异常现象。
心理变化
对学习突然没有兴趣,学习表现变差;闷闷不乐,情绪低落,突然变得少言寡语;突然变得焦虑、胆小;出现抑郁甚至自杀倾向。
行为变化
刻意改变上下学的路线,不喜欢上学或开始逃学;在一段时期内到校时间突然发生变化,如提早到校或经常迟到;逃避遭受欺凌的场所,害怕去某些场所,如不敢上厕所、下课时不敢离开教室等;因内心痛苦、孤单,极有可能出现自残甚至自杀行为;经常有意无意到教师办公室附近逗留,看到老师欲言又止。
财物变化
零用钱花得很快;个人的书包、文具和衣服等常常出现损坏,问及原因时,表达含糊不清或不敢回答,如“不知道怎么就坏了”等;个人物品常常丢失,常常说“不知被谁拿走了”“我也不知道怎么弄丢了”。
关系变化
减少与同学的沟通和交流,不太喜欢与别人讲话;下课后常常自己一个人活动,害怕与同学相处;明显被同学孤立;害怕参加互动性的集体活动。
02
预防学生欺凌,做到“三不”
预防学生欺凌,要做到不做受害者,不做欺凌者,不做协助者、附和者、冷眼旁观者。
不做受害者
不携带较多的钱和手机等贵重物品,不公开显露自己的财物。
前往校园周边巷子拐角等欺凌可能多发地时尽量结伴而行。
与同学友好相处,宽容、理性、平和解决矛盾,不采用过激方式。
遇到被欺凌的情况时,要及时告诉老师和家长。
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平时加强身体素质训练,以便在危险的时刻进行自保。
不做欺凌者
做欺凌者,不仅伤害他人身心,也会给自己带来严重后果。当我们挥舞暴力的拳头、吐出伤人的话语时,毁掉的可能是他人的梦想与未来,同时也将自己推向道德和法律的边缘。欺凌者及其监护人承担的法律责任可分为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三类。部分严重的欺凌行为如故意殴打他人、暴力侮辱他人、暴力索取他人财物、故意非法伤害他人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我国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强制侮辱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
不做协助者、附和者、冷眼旁观者
拒绝煽风点火,拒绝成为欺凌者的“帮凶”。
拒绝当事不关己的旁观者,适当对被欺凌者表达同情和关心。
在能力范围内施以援手,帮助被欺凌者。
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甚至报警。
固阳县法院将持续高度重视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进社区、进广场等宣传活动,不断强化法治副校长作用,增强学生、家长们的法治意识,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共同努力对学生欺凌说“不”!
供稿:刑事审判庭 敖梦圆
签发:王荣华
编辑:固法融媒体工作室
审核:朱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