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恩明代表:

让送法进校园活动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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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正式实施。青少年学生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点群体,将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与爱国主义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使重要节日送法进校园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这是未检工作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的具体体现。”近日,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滨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机械技术指导科科长陈恩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陈恩明在滨州市沾化区检察院了解到,今年国庆节前夕,该院未检检察官来到沾化区第三实验小学三年级九班,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场特别的普法爱国小课堂。未检检察官将国歌法、国旗法、国徽法等法律知识和爱国主义教育知识融入趣味问答、讲故事、歌曲接龙等游戏中。该院检察长马花蕾向陈恩明说,该院坚持在建党节、国庆节等重要节日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通过普法教育与爱国主义教育相结合,帮助未成年人系好“法治扣子”,协助学校培育“爱国种子”,引导未成年人厚植爱国信仰,赓续奋斗精神,让更多“少年的你”在爱的阳光下幸福成长。

陈恩明对滨州市沾化区检察院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他希望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要常态化、制度化,深入渗透到重要节日中,真正让广大未成年人在欢度节日的同时尊法、知法、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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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编辑 | 刘岩

审核 | 田骁

投稿 | tx3053911(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