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了今年1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根据通报, 今年1至9月立案现任或原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7.7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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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处分人员按职级划分图。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湘伴君查阅相关数据发现,2023年全年立案现任或原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6.1万人,今年前三季度立案人数已经超过去年全年。这一方面释放出严惩“微腐”、狠拍“蝇贪”的强烈信号,另一方面也说明村官的“蝇贪蚁腐”问题仍然突出,“拍蝇”“灭蚁”不可松懈。

“蝇贪蚁腐”

其害如“虎”

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各地对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投入不断加大,一部分村级干部便在这些方面动起了“歪脑筋”。

有的在惠民资金中“截”。重庆市巴南区纪委监委此前公布的一起截留乡村振兴专项补助资金案件中,区里下拨财政资金梨园幼苗管护,项目各项费用实际支出76万余元,剩余13万余元应按程序退回。中坪村党委原委员、村委会原副主任陈某却安排人员伪造劳务用工费用支出表册,将项目支出后的剩余资金截留。

有的在集体资金中“挪”。根据此前通报,安徽省阜阳市阜南县新村镇于洼村党总支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张文宾,利用其兼任于洼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便利,挪用合作社集体资金共计366.2万元,归个人使用。

有的在项目资金中“套”。广东省纪委监委通报的一起案件中,清远市佛冈县石角镇里水村党总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陈新健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通过签订虚假合同等方式,从中套取数额巨大的补充耕地项目整改工作资金。

湘伴君搜索发现,在各地的公开通报中,有的村干部在为民办事中“要”,在工程建设中“拿”,在征地拆迁中“瞒”……“八仙过海”式的“拔毛”手法触目惊心,更需高度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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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腐败”并非微问题

不能微处理

深入剖析这些腐败典型案例可以发现,有的案件涉案金额并不高,却是村民高度关注的“关键小钱”。

比如,此前湖南省纪委监委就公开通报过一起贪占村民低保金案件。耒阳市坛下乡原新建村党支部书记李武元隐瞒帮助某村民办好“惠民一卡通”存折并申请到低保补助的事实,私自扣留该“惠民一卡通”存折,贪占该村民低保金14489元。随后,又以同样方式贪占同一村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6890元。

无论是低保的申请、危房的改造,还是补助的发放、产业的补贴,这些都是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救命钱”“保命钱”。

“蝇贪蚁腐”,其害如“虎”。这些“微腐败”的村官们,可能官职不大、贪腐金额不多,但他们离村民最近,经办各种民生事务最多,他们的“小心机”“小动作”侵害村民的利益最重,给村民带来的“痛感”最为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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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所谓“针眼大的窟窿可以透过斗大的风”,村级的“微腐败”也会成为蚕食村民的“获得感”、败坏党风政风的“大祸害”,这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原因所在。

蚁穴虽小溃大堤,蝗虫多了吞沃野。“微腐败”并非微问题,更不能微处理。2023年2月,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着力解决民生领域“微腐败”、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绊脚石”等问题,将治理农村基层的腐败问题摆在更突出的位置上。

近年来,各地也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刀亮剑,精准发现、严肃查处村民身边的“硕鼠”“村霸”。比如,湖南通过“湘易办”政务服务平台,让群众在“指尖”查询村级财务明细、民生资金发放,也能快捷反映问题。娄底、郴州等地更通过梳理制定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等方式,推动“微腐败”治理向制度化、常态化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