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有执法需求而无执法权,是许多乡镇和街道工作中的常见问题。如今,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持续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给基层治理带来了新变化。在吕梁市,通过整合执法力量、优化执法职责、统筹执法资源等改革举措,13个县(市、区)150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事项清单75项,其中法定事项20项,省政府下放行政执法职权55项,各县(市、区)还结合实际进行差异化赋权。
汾阳市峪道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成立较早。按照《峪道河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全面推行清单化作业,明确每项权限名称、依据、市级指导部门等,共列明执法事项104项,让乡镇执法“看得见”“用得了”。
峪道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大队长李渊鑫介绍,执法权力下放到乡镇后,明显感觉管理效率大幅提升。他举例说,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一辆货车装载的建筑石粉掉落在村道上,造成路面污染。在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后,当即对违法行为人武某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对其进行了相应处罚。“换作以前,我们只能将类似事件转交给交通、环保等职能部门。等管理人员到位,违法行为早已结束,难以取证,后续处理也十分复杂。”
在文水县西槽头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围绕重点工作,采取重点巡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认真收集案件线索、严格规范执法流程,确保执法工作有序开展。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西槽头村有村民乱倒垃圾,经走访得知是村民赵某所为,批评教育后赵某依旧不改,执法人员依法开具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老赵因为乱倒垃圾被开了罚单”,在当地引起关注,群众一方面为执法队的做法点赞,一方面也受到教育要以实际行动爱护环境。
西槽头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吕锦霞深有体会地说:“以往乡镇执法力度不够,队伍不固定,程序不规范。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来,我们切实感受到放权赋能,治理重心下移,真正实现了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
吕梁市自2022年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来,以制度建设牵引改革、规范执法,出台指导意见,统筹调配工作力量,逐项明确职能职责,调整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全面优化、全域提升基层行政执法效能。通过统一执法袖标,亮明身份,开展执法;通过规范标牌标识,展现队伍形象,树立执法权威;通过落实执法资格管理制度,壮大执法队伍;通过开展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增加执法人员底气,提升执法人员士气。确保改革真正“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基层治理能力大幅跃升。
各县(市、区)在巩固改革成果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创新,从基础建设转向执法实践,亮点纷呈。文水县出台《自然资源领域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裁执分离”工作办法(试行)》,破解自然资源领域非诉执行难题,打造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新模式,被省委依法治省办命名为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柳林县在3个试点镇打造乡镇综合执法管理平台,通过即时调度、共享数据,扩大执法视野;在护林防火、违法乱建等领域实现电子设备“智慧监测”,推动基层执法快速反应。孝义市振兴街道确定职能站所、网格员为线索信息来源,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研判,执法队负责承接,执法完成后上报办公室统一反馈,建立“发现、研判、下派、执法、反馈”执法闭环。方山县积翠镇实行一支队伍对同一执法对象开展“一张清单”和“全科模式”的综合执法检查,减少执法频次,解决“执法扰民”问题。
2023年以来,150个乡镇(街道)独立开展综合执法13706次,其中开展行政检查12994次,开展行政强制229次,开展行政处罚483次;与县直部门协作执法914次,社会秩序安定有序,基层执法取得成效。
来源:山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