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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继续擦亮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金字招牌,近年来,黄浦区始终坚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持续巩固拓展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在黄浦区司法局及全区各执法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形成了很多卓有成效的做法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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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提高政治站位,苦练执法本领

抓住关键少数,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定期召开本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区委依法治区委执法协调小组(扩大)会议。坚持由区领导带队出席黄浦区人民政府在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展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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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全覆盖

注重整体覆盖与重点培训相结合。区司法局负责牵头抓总,统筹推进本区行政执法人员分类分级分层培训,依托黄浦区行政执法人员线上培训、线上答题小程序,实现学习培训便捷化。打造“黄浦·外滩杯”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竞赛品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通过案例分析、模拟演练等实操训练,使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技能和实战经验得到提升,熟练应对各种复杂的执法场景和突发情况。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举办了2024年本区行政执法类青年干部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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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坚持严格规范 确保公正文明

加强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排查整治

落实“四查制度”,统筹推进问题排查。

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自查

指导本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各街道围绕12345热线投诉、信访投诉和相关舆情等,开展行政执法领域有关问题检视自查。

围绕执法规范化,开展案卷评查

组织开展对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文化旅游局、各街道等单位的案卷抽样评查,提出针对性建议,督促整改落实。

强化靶向施治,开展专项检查

紧盯执法矛盾突出的行业领域,深入相关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

聚焦重点领域,开展滚动排查‍‍‍‍

聚焦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如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环境保护等,用好新闻媒体、信访投诉、复议诉讼、检察建议等渠道,拓宽征集问题线索的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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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确保各行政执法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落实全过程记录制度

推行行政执法移动应用程序掌上执法,全面推广使用执法记录仪和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等设备。

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等单位,由法制部门负责重大法制审核,疑难案件提交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各街道综合执法案件,由司法所负责重大法制审核,切实做到应审尽审。

加强对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全覆盖重点监管

加强对公安、消防等重点执法领域合规指导和监督检查。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的特殊行业、重点领域,指导督促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

03

推进制度创新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全力构建“1+1+10”行政复议便民利企服务网络

黄浦区司法局在中心城区率先完成区行政复议中心规范化建设,在区行政复议局、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10个街道设置“1+1+10”便民利企服务网络。开通复议咨询专线,在“黄浦区数字法律服务平台”推出“掌上复议”模块,构建起全时段、多渠道的复议申请体系。

全力打造“外滩法律服务聚集带”

制订《黄浦区关于促进法律服务业发展、打造外滩法律服务集聚带的实施意见》,以外滩法律服务集聚带建设为契机,为区内律所打造品牌综合型和品牌专精型律所提供政策支撑。

04

健全工作体系 提升监管实效

深化街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保障规范

制定《关于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法治保障的工作意见》,全方位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予以指导和规范。

制度规范

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街道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黄浦区关于完善街道管理体制整合街道管理服务资源的实施方案》等。

做好街道赋权及评估

根据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下沉事项,梳理形成高频常用执法事项,形成常用执法事项的规范执法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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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规范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

梳理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

黄浦区各行政执法单位梳理制定了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

制定行政许可清单

本区深入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公布了《黄浦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推动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和联合执法机制

黄浦区积极构建与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不断创新完善“执法+信用+风险+科技”监管模式,推动“互联网+监管”综合执法平台落地。在“无事不扰、无处不在”高效监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黄浦区精准高效协同监管实施办法(试行)》,深化“检查码”应用,以在线监管、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形式,减少现场检查,推动智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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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黄浦区司法局

编辑:张海燕 张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