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的未成年“嫌疑人”
文丨谈古论今
天理昭昭,却难破世间迷雾。
因为冤屈你的人,往往是最心知肚明的人。
英国哲学家培根曾说过:
"一次不公正的判决,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人们总爱说"正义只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这句话听起来多么动人,仿佛给被侵害者带来一线希望。
但仔细想来,这其实是对不公的粉饰——
所谓迟到的正义,本质上不过是真相的迟来。
但真相姗姗来迟,昨日的伤痛又怎么弥补?
上周末,多家媒体报道了湖南冷水江的案子。
看到这个案件,我内心翻涌的不只是愤怒,更是一种深深的无力感。
那些"正义终将到来"的声音,在这桩案件面前,显得如此苍白无力。
2009年8月25日,湖南冷水江,一个本该平静的夏夜。
小学教师刘云像往常一样独自散步,却再也没能活着回家。
当她被发现时,已经倒在冰冷的楼顶。
送医抢救,终究没能留住那条年轻的生命。
就是这样一起案件,本该细致调查,却草草定性。
两个17岁的少年——
谢伟和刘浒,在三天两夜的高压审讯下崩溃认罪。
更荒唐的是,他们的父母也因所谓的"包庇罪"锒铛入狱。
一场悲剧,就这样毁掉了两个家庭。
起诉书显示:
当晚两人携带木棍到天台对正在散步的刘云进行侵犯,
案发后两人逃离现场,到家后,将作案经过告诉父母,
双方父母分别叮嘱各自儿子否认犯罪事实...
但深入研究,这起"铁案"有着诸多疑点,我们逐一剖析:
第一,DNA缺失。
死者身上找不到任何属于这两个"凶手"的生物痕迹,
无法证明他们曾接触过死者!
第二,凶器认定。
一审时检方承认木棍只是"类似物",二审却又将其作为定案物证。
第三,第三者血迹。
死者贴身衣物上发现了另一名男性的血迹,这条关键线索却被刻意掩盖。
第四,违规审讯。
三天两夜的突击审讯,完全无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原则。
这样的高压下,就算是武松也会承认自己在景阳冈打的不是老虎,而是人。
第五,口供矛盾。
供词中充斥着无法相互佐证的细节,却成为定案的关键依据。
第六,现场指认。
案发后的现场重建疑点重重,指认程序和结果都难以令人信服。
第七,嫌疑人的态度。
被判无期后,他们始终坚持:
"要么清清白白走出监狱,要么就把牢底坐穿。"
十五年来,这个态度从未动摇。
一个真正的凶手,真会如此坚持吗?
看着这些触目惊心的疑点,我不禁要问:
这样的案件,究竟是如何被打造成铁案的?
那些办案人员,是真的坚信自己掌握了确凿证据,还是为了尽快结案,就将两个未成年人推向了无期徒刑的深渊?
2019年,案件出现转机,
死者衣物上的血迹找到了主人——张琦。
这本该是平反的关键证据,却带来更多疑问。
张琦被抓后仅被判强制猥亵罪和侮辱尸体罪,很快获释。
令人费解的是,
当初发现刘云时她还活着,为何到张琦案里就成了侮辱尸体?
2020年,高院称对此案进行复查。
四年过去,结果仍在"讨论阶段"。
每当谢国东询问案情,得到的永远是"案件和你们没有关系"。
这冷漠的回应,将一个寻求真相的父亲推向何方?
从呼格吉勒图到聂树斌,再到李四强案,
每一起冤假错案都暴露出同一个顽疾:
重口供轻物证。
一份出于高压下的口供,就能轻易否定全部客观证据。
这不是在追求真相,而是在制造"真相"。
更令人心寒的是,两个17岁的少年,
本该受到特殊保护,却在三天两夜的突审下崩溃认罪。
"疑罪从无"这个基本法律原则,在基层执法中究竟还有几分分量?
那些当年经手此案的人,如今都在哪里高就?
或退休安享退休金,或升迁手握大权。
这十五年来,他们可曾因两个少年失去的青春而辗转难眠?
他们经手的案件中,是否还有类似的冤情?
面对疑点重重的案件,相关部门不是纠错,而是回避问题。
越是有冤情的案子,越是被某些人硬办成铁案。
这里折射出的是现在体制共有的顽疾:
不愿认错、不敢纠错、不能纠错!
一个教师蒙冤而死,两个少年失去青春,两个家庭支离破碎,
而真相却依然扑朔迷离......
多少个日日夜夜,他们在冤屈中煎熬,在绝望中挣扎?
人们常说,夜路走多了,难免会遇到鬼。
可是,鬼有什么好怕的?
真正可怕的,是人。
鬼最多也就是吓唬人,
而人,却能用看似公正的手段,毁掉他人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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