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力度,强化警示震慑,推动以案促改,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村级财务管理领域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张山子镇后楼行政村原村委会主任、后楼自然村原负责人徐炳强等人收取村集体资金未入账问题。徐炳强在村任职期间,与村文书张杰共同隐瞒村集体土地承包金收入情况,未将该款报记村集体账,直接用于村级事务支出。徐炳强、张杰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8月,徐炳强、张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涧头集镇顿庄行政村原党支部书记、顿东自然村原负责人田敬玉收取村集体资金未入账问题。田敬玉在村任职期间,经手收取企业占地租金等款项,其中部分收入、支出未报记村集体账并占为己有。田敬玉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6月,田敬玉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依法保障农民集体收益分配权的重要基础。上述问题反映出,个别村干部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严重损害了村民利益,影响了农村和谐稳定。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做讲规矩、守纪律的明白人,用实际行动维护好群众利益。

各镇(街道)要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为抓手,将思想行动统一到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上来,对照通报问题举一反三,健全完善民主决策、村务公开等制度,坚决守好村集体的“家底子”“钱袋子”。农业农村、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既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分类加强对村级财务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和培训,又贯通协同、联动配合,合力规范基层小微权力运行。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精准纠治村集体财务收支管理混乱、监督缺位等问题,严肃查处坐收坐支、“白条”抵账等漠视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对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的,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