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媒报道,资源与自然环境保护部10月30日发布通告称,黄金销售者必须为矿产(黄金)交易服务业申办牌照。
通告显示,缅甸联邦政府2024年10月24日发布了35/2024号通令,宣布依据重要货物和服务法第4(C)条例,将矿产(黄金)交易服务业列为重要服务业。
与该服务业所相关的事务,发布禁止令、规章制度制定令、监督令、保护令以及开展所需工作发布通令的权力,联邦政府已将职权赋予资源与自然环境保护部。为此,资源与自然环境保护部10月25日发布了将矿产(黄金)交易服务业列为重要服务业的038/2024号通令。
依据该通令,如要从事矿产(黄金)交易服务业,就需根据资源与自然环境保护部10月25日发布的055/2024号通令申办牌照,如不遵守规定,将会被以重要货物和服务法第5条例进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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