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二大剧种——越剧有了首部地方性保护法规。

10月30日,浙江绍兴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绍兴市越剧保护传承发展条例》,这是国内首部关于越剧这一传统戏曲保护和发展的综合性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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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30日,浙江绍兴,越剧情景剧《大道之行》在城北文化艺术中心剧场成功首演,演职员们载歌载舞歌颂张杰先生。视觉中国 资料图

该《条例》旨在通过法治手段进一步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在与现代生活的融合互促中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据绍兴日报报道,《条例》全文共五章32条,其中单创新发展一章就有8条内容,不仅规定了内容创新、途径创新、形式创新,更强调了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新型产品和业态的创新以及文旅融合的创新。

绍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人员表示,《条例》对于立法调研中各方反映的相关焦点问题都予以回应。例如最为集中的“钱”和“人”的问题,《条例》均作出了相应规定。在资金方面,明确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专项资金;在人才方面,设置了人才培育、解决职称的专项条款等。

同时,不同于其他地方类似条例,《条例》对越剧的保护从本体延伸至共生文化事项再延伸至文化生态保护,提出了支持建设越剧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等与时俱进的理念和规定。

越剧发源于绍兴嵊州,是国家五大戏曲剧种之一,素有“第二国剧”之称,入选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越剧艺术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浙江人民一笔宝贵的文化财富。繁荣发展越剧艺术事业,对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推进浙江文化大省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023年,浙江省文旅厅出台首个针对越剧的系统、具体、全面的计划——《关于加快推进越剧繁荣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提出通过两年努力,将浙江建成全国越剧传承发展的核心区域和文化交流中心,形成越剧艺术振兴发展的工作体系,创作一批重量级的越剧传世精品,培育一批享誉国际的越剧艺术院团,打造一支德艺双馨的越剧人才队伍。

作为“越剧之乡”,绍兴随即加快了为越剧立法的进程。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立法,可以为该市在越剧领域“先行先试”提供更多刚性支持。同时,尽管国家、省均设有相应的法规政策,为越剧保护传承发展工作提供法律遵循和政策依据,但还没有专门针对越剧保护传承发展的法规,“《条例》的制定是健全非遗保护法规体系的现实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