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大名县地处河北、山东、河南三省交界,三省四县共有涉边乡镇30个,群众通婚、经商、物流等往来频繁,由此产生的各类涉边风险矛盾纠纷也较多。近年来,大名县提出了“党建引领、党委统筹、政法牵头、社会参与”的“跨区域大协作大联合”工作新理念,坚持“一切围绕人民”原则,以人民调解为主,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同向发力,建立三省四县跨区域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实现工作的资源共享、信息共享、合作治理,为老百姓化纷止争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法治保证。
近日,一宗责任纠纷成功调解结案,成为落实“三省四县”多元调解机制的生动实践。本案中,承包方王某与大名县某工厂约定,由王某承揽该工厂办公场所的装修工程,在施工期间,王某雇佣的劳务者张某腿部摔伤被送院治疗,张某系山东省莘县人。事后三方未能就事故损害赔偿达成一致意见,于是住在山东莘县的张某由家人陪同前往大名法院反映问题并要求得到赔偿。
法官考虑往返大名法院路途遥远,而大名县张铁集乡的“三省四县”调解室距离莘县较近,工作人员便组织当事人到张铁集乡“三省四县”调解室进行调解,在与三方当事人详细沟通事故发生的过程后,初步划分三方责任,并从“法理”入手,向各方当事人释明相关的法律关系和诉讼风险,又从“情理”入手,引导三方换位思考,逐渐消除三方的对抗情绪。最终通过工作人员耐心调解、释法说理,促成各方达成一致的调解意愿,三方当事人当场签署调解协议并给付赔偿款,该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该案件的圆满结案,离不开‘三省四县’多元调解机制发挥的重要作用。”承办此案的邓法官表示,之后将继续推进“三省四县”多元调解,加强“三省四县间”相关基层法庭、基层司法所之间的联系,联合、快速、准确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基层政法力量在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积极作用。(朱献安、潘高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