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没有点契约精神?浙江宁波,2名女子接了个兼职伴娘的工作,扮演1天800元。本来,她们和新娘已经协商好了,结果却出事了。婚礼办完后,新娘不愿意结尾款,还说她们不该参加司仪的活动,拿了红包和小礼品回家,还吃了席。
事情一出,网友们的态度也是两边倒。
有的人认为,太抠了,结婚嘛,不就图个吉祥喜庆皆大欢喜吗?
也有人认为,既然你是职业伴娘,就要有职业道德,做好自己本职工作就行,收了钱还要再拿主人家的东西那就不合适了!
那么,伴娘到底该不该参加活动并吃席呢?
按照一般习惯来讲,伴娘参加活动、吃席很正常,毕竟也吃不了多少,也拿不了多少红包,一般主人家就是图个气氛而已,大多数不会计较这些。
但从这事来看,新娘是比较在意这些的。新娘表示:
“租赁伴娘是工作人员,没资格参加司仅的游戏,而女子参加游戏拿了红包、杯子、小家电等礼品,其朋友拿了价值300元的玩偶。自己包了她们三餐饭,面酒席七八千一桌,因此尾款可不支付!”
不知道是伴娘是惹到了新娘,还是新娘本来就准备秋后算账的?如果这些都不能参加,婚礼前或者当场的时候就应该提醒伴娘,如果提醒了还拿东西,那就是伴娘没履行约定,尾款可以不结。
但很明显,当时没人告诉伴娘不能做这些事,她们可能觉得也没啥,顺便就参加活动拿了东西。
最终,伴娘回复:其实就是拿了2个10元的红包,玩偶还是找伴郎要的,不是直接拿走的。
遇到这种情况,尾款到底要不要付?
按照合同约定讲,只要伴娘履行了当时约定的内容,新娘就应该付。新娘觉得她们拿了不该拿的东西,可以讨回,这本身是另一起民事纠纷。但两者不能直接拿来抵消,一码归一码。
目前,双方经过协商,新娘愿意支付尾款了,但要求伴娘将拿的东西寄回去。
看来,这样的结果还比较公平,谁都不吃亏。新娘可以要回自己的东西,伴娘也可以拿到应有的报酬。
其实,这本身不是多大的事,双方在拿东西、吃席上缺少沟通,才导致了矛盾。看开一点,婚礼也就一次,高兴为主,所遇皆良善,所行化坦途。
总的来说,伴娘租赁这个工作的收入还是不错,一个月接几次都赶上上班的工资了。只不过,这种不是天天有,当个兼职确实不错!
也可以看出,伴娘租赁这个新兴职业也并非完全一帆风顺。虽然收入可观,但每次的工作都充满了不确定性。
一方面,伴娘需要准确理解新娘的要求,避免出现类似的误会。另一方面,新娘在雇佣伴娘时也应提前明确各项规定,做好充分沟通。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婚礼顺利进行,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同时,对于整个社会而言,随着人们生活方式的多样化,类似伴娘租赁这样的新型服务行业也会越来越多,猜一猜下一个高薪职业风口又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