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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10月30日电 (记者 刘亮)记者30日从中国市场监管部门获悉,截至目前,全国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主体1138.8万户,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1.34万户,同时对3207.2万户经营主体实现信用修复。
今年是《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十周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蒲淳在当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十年来,《条例》的实施有力推动信用监管制度在中国的全面落地和大规模推行,同时也大大加速中国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的步伐。
据介绍,《条例》实施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全面推行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建设运行了中国企业信息公示的法定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至目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共归集全国1.88亿户经营主体的各类信用信息130.84亿条,依法对外公示,系统的日均访问量达到1.28亿人次。
“企业信用信息的全面开放,提供了更丰富、可信赖、易获取的渠道,便利社会公众对企业信用信息的获取和应用,提高了交易效率,保护了交易安全。同时,推动包括商业查询在内的信用服务业的发展,信用信息在金融信贷、招标投标、网络交易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蒲淳说。
在公示系统的基础上,市场监管部门近年来还建立完善一整套信用监管制度体系,出台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公示信息抽查、个体工商户年报等配套规章,以及信用修复、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
系列措施推动了信用监管效能提升。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国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主体1138.8万户,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1.34万户,同时对3207.2万户经营主体实现信用修复。广泛运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开展监管,对全国6000多万户企业进行了信用风险分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