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黄国珍同志辞去
长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0月30日
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黄国珍因工作变动辞去长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下次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职名单
(2024年10月30日
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红亮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李 英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名单
(2024年10月30日
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免去:
李建伟的长治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4年10月30日
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晓平为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李沁萍为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李建平为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庭长;
郭树青为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马艳飞为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王育玲为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
郭玉霞为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免去:
李晓平的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李沁萍的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庭长;
王育玲的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郭树青的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马艳飞的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
李建平的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郭玉霞的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来源:长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