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黄国珍同志辞去

长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0月30日

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黄国珍因工作变动辞去长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下次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职名单

(2024年10月30日

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红亮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李 英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名单

(2024年10月30日

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免去:

李建伟的长治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4年10月30日

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晓平为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李沁萍为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李建平为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庭长;

郭树青为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马艳飞为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王育玲为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

郭玉霞为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免去:

李晓平的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李沁萍的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庭长;

王育玲的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郭树青的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马艳飞的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

李建平的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郭玉霞的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来源:长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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