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使用更为便利的智能门锁,尤其是合租房,不少房东会在大门上使用密码锁,方便租客进出和中介看房,但这也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宝山一房产中介就凭借着掌握的房源信息和大门电子锁密码,堂而皇之实施盗窃。

8月7日,公安机关接到程某报警称,他放在房间内的手提包和钱款被盗。民警到场了解情况时发现,程某租住的房子为该居民楼的301室,房屋套内被分隔成编号为ABCDE的5个房间,分别出租的5名租客。入户大门是电子密码锁,5个房间是普通门锁。程某一人租住在E房间。

该套房其余租客纷纷向警察反映,他们的房间也曾有过物品失窃的情况。民警经过调查分析,房屋中介蔡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蔡某到案后交代,不久前,该301室的二房东宋某联系房屋中介,打算出租D房间。蔡某为拍摄看房视频联系宋某,获悉了该301室的大门电子锁密码。于是,2024年8月6日14时许,他输入密码成功打开该301室大门电子锁。在打开大门之际,蔡某顺手往门口的消防栓上一摸,摸到了4把钥匙。

蔡某拍摄完D房间后本已离开,但蔡某意识到,消防栓上的钥匙可能就是各个房间的钥匙。他顿时起了贪念。于是当天16时许,蔡某又回到了该301室,用密码打开大门后,从门口消防栓上拿起钥匙,并尝试用钥匙开房间门,其中只有一把钥匙有效,能开C房间,其余钥匙无法打开其他房间门。蔡某用力压门锁,一一打开其余房间。在此过程中,蔡某共窃取了储蓄罐一个,内有现金9200元,黑色包袋一只,内有现金2400元,还有其余物品。

案发后蔡某对被害人进行了退赔并取得谅解。其实,2002年出生的蔡某曾因盗窃行为被处行政拘留三日,此次又因一时贪念,将接受刑事处罚。

宝山区检察院检察官提醒,作为房产中介,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尊重和保护客户的财产权益。而房东在将房屋交给房产中介出租时,也应谨慎选择信誉良好的中介公司,并签订详细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房东应妥善保管房屋信息和密码,避免个人信息泄露和保护财产安全,向房产中介提供密码时,应确保中介公司有严格的保密措施和监管机制。

来源: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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