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福建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漳州高新区10.2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文号为闽安委督〔2024〕6号。
通知书显示,2024年10月26日,闽E56286号重型厢式货车行驶至漳州高新区南凌大道先锋路段,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3人死亡。
根据有关规定,福建省政府安委会决定对该起较大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福建省政府安委会要求漳州市人民政府严格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抓紧开展事故调查。事故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及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要及时报省安办。
挂牌督办通知书全文如下——
(信息来源: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编辑:丁岩旻 审核:沈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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