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起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10月30日,中山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免去余力的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任命余力为中山市监察委员会委员;免去梁嘉康的中山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来源:中山人大网特别声明:本文为网易自媒体平台“网易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观点。网易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