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锋
安徽27岁女子费某因一次邻里纠纷中疑似将邻居张某秀的手指打伤,五河县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一年有期徒刑。费某家人不服,经上诉被驳回,再申诉后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再被一审法院判决有罪,经再次上诉,二审法院蚌埠法院发回重审后,检察机关撤回起诉,时间已经过去四年,尽管费某最终拿到了法院的不起诉决定书,但其已经服刑一年。这结局不知道该是喜,还是悲?
根据公开的相关信息,费某所涉案情并不复杂。四年前,刚刚从浙江省一所大专院校毕业不久的费某接到母亲电话,称“因宅基地门前自留地的归属纠纷,与隔壁邻居张某秀起了争执”,费某带着男朋友赶回家后,看到自己“母亲仍在与邻居张某秀争吵”,便参与其中,与张某秀发生推搡及厮打,张某秀左手拇指骨折,后经蚌埠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张某秀的损伤构成轻伤二级。经检察机关起诉,尽管安徽某市人民医院医生出身的费某的辩护律师用自己医学知识阐明,“伤者张某秀的骨折并非由犯罪嫌疑人费某扳扭造成”,但“五河县法院一审认定,在厮打过程中,费某将被害人张某秀左手拇(指)打伤”,于2021年12月31日,以费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由此,费某的家人与法庭之间便打起了拉锯战。
先是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费某父亲提起申诉,2022年9月19日,蚌埠中院决定再审该案,后以部分事实不清裁定发回重审。而一审法院五河县法院于2023年8月10 日再次判费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尽管2022年9月19日蚌埠中院决定再审该案后,以部分事实不清裁定发回重审时,费某已于2022年6月刑满出狱。但费某五河县法院再审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后,再一次提起上诉,蚌埠中院于2024年7月25日以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再次裁定发回重审。此次,因为一起邻里纠纷,案件已经历经多次一审、多次再审发回重审。好在五河县检察机关在重审期间决定对费某撤回起诉,才使这一拉锯战有了止息的可能。
最终,五河县检察院于2024年10月18日,认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对费某不起诉,才有了近日费某拿到的五河县检察院给予的不起诉决定书。
应该说费某及其家人的坚持,让其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结果,但四年中,费某的人生被彻底改变,先是在监狱服刑一年,并因此被开除党籍,从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后考取教师编制的资格被取消。
法律界有人常说,你办理的不是案件,而是他人的人生,这话一点不假。现实中类似费某的遭遇恐怕不止一两起。几乎与费某拿到不起诉决定书同时,媒体还公开披露,“替父追债被控寻衅滋事案”的当事人、辽宁省鞍山市岫岩县汤沟镇老爷庙村的林树明和林树敏兄弟俩,被岫岩县检察院确认,他们之前被警方认定犯有寻衅滋事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对林树明和林树敏不起诉。岫岩县法院也认定其四兄妹不构成虚假诉讼罪,并给予国家赔偿。而这一结果,同样历经一二审法庭多轮审理,时间从2021年11月23日一审法院作出判决,也已过去几乎三年。林树明已70岁,林树敏也到了64岁。
尽管上诉两起案件的当事人最终都被检察机关撤回起诉,或者决定不起诉,但如此多轮审判,虽然有法律规定作背书,但当事人因此受到的伤害不言而喻,对司法资源的浪费也不容忽视。在当下司法实践中,如何才能减少这不必要的反复诉讼,不让法律审判再打车轮战,似乎也到了应该认真反思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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