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汾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建北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抓获违法行为人1人,现场扣押液化气瓶94个,及时消除了重大安全隐患。

10月14日,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居民石某(男,48岁,山西省蒲县人)在南焦堡社区一废弃民房内私自存放液化气瓶94个,且该场所无任何经营手续和安全防护措施,随即将石某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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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询问,石某对其非法储存液化气瓶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其行为构成 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目前,石某已被我局依法行政拘留,非法储存的液化气瓶已移送至液化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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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

由于液化气的特殊性,国家对瓶装液化气的经营场所、从业人员、安全管理方面均有严格要求,从事瓶装液化气的充装、运输、贩卖活动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广大居民和液化气使用单位应从具有燃气充装、销售、运输资质的正规渠道购买瓶装液化气和燃气灶具。如发现非法储存液化气的“窝点”,请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或拨打110。

来源:临开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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