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到底是女儿不孝,还是女保姆贪得无厌?

女高管因工作原因无法照顾好得脑梗的老父亲,于是高价请了一位女保姆全天候照顾父亲的生活起居,但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老父亲竟然在去世前把124万存款赠送给了女保姆,更上她愤怒的是,父亲去世后,女保姆拿着一份父亲的遗嘱找她,要她协助把房屋过户给她,否则就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诉求。

(案件来源:天津卫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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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经过:

上海的冯女士刚从公司开完会回到家里,却收到了法院寄过来的一份法院传票,传票上的内容让冯女士气得浑身颤抖。

把她告了的是原来自己请来照顾父亲的保姆乔霞,乔霞称自己手持冯大爷的遗嘱,遗嘱上清清楚楚地写着,冯大爷这套房子由自己继承,白纸黑字走到哪都具备充分的法律效力。

那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冯大爷为何会把124万元存款及房子全给了一个保姆而一分都不留给自己的女儿呢?这其中是不是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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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早在2019年以前(也就是父亲去世的前几年),冯女士作为公司高管业务繁忙,实在抽不出身来照顾年迈的父亲,但是作为家中的独女,老父亲除了自己还能有谁可以依靠的呢?

但是生活就是如此,它并不会怜悯任何一个人,你越手足无措生活就越对你穷追猛打,冯女士身不由己之下,只能高薪请了保姆照顾父亲的生活,于是年轻的乔霞来到了冯大爷居住的老屋里开始全天侯照顾冯大爷的生活。

一开始冯女士并不放心保姆能把父亲照顾得多好,所以总会三天两头地往家里跑,她发现自从乔霞来了之后,已75岁高龄的父亲像换了一个人一样,整天乐呵呵的,脸色也红润了不少。

原来乔霞能烧一手好菜,每天都变着法子给老爷子做好吃的,一个星期七天,一日三餐可以做到餐餐不重样,在饮食方面老爷子赞不绝口。

乔霞除了能烧一手好菜之外,人也很勤快,做事从来不需要主家打招呼就会主动去做,关健还完全得很好,她所做事的效果正是老爷子想要的样子。

冯女士暗暗地把她的工作态度看在眼里,也是非常地满意。

最让她放心的是,乔霞除了家务做得好,还很会陪老爷子聊天唠嗑,总会把老爷子逗得哈哈大笑。

自从母亲去世后,父亲再也没有这么开心过了,看到这里冯女士眼里都是湿润的。

因为乔霞的工作表现特别好,冯女士也在工资待遇上给得很丰厚,除了每个月工资6000元之外,节假日还会给节日红包,每年工资都会往上涨,总之在这方面,冯女士从来不会亏待乔霞,说实话,冯女士打心里还感激对方把父亲照顾得那么好。

此后,冯女士也就慢慢地放心地把老父亲交给乔霞照顾,她也不用天天往家里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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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老父亲去世,乔霞在冯女士处理父亲的后事期间一直住在家里没有离开,其间还表现得情绪低落,冯女士当时还蛮感动的,她认为乔霞这是对这里有了感情吧,毕竟照顾了父亲这么多年,父亲的去世她也很伤感。

所以她不急着走,也是因为不舍吧?

所以冯女士当时也不有急着提出让她搬走的意思,或者等她重新找到工作了再作打算吧。

但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让她感受到了这个保姆的心机之重!

冯女士拿着父亲的银行卡到银行查账的时候惊讶地发现父亲的124万存款竟然全没了,让她震惊的是流水账上显示存款全部转到乔霞的账上。

当冯女士神色凝重地把银行流水亮在乔霞面前问她到底怎么回事时,乔霞一改平时那毕恭毕敬的态度,直接拿出了一份《赠与声明》,她说:“这是冯大爷送给我的,这有他亲自签名的赠与协议。

冯女士一眼就认出了父亲的笔迹,上面还有父亲按的手印,冯女士难以置信,震惊不已,她怎么也想不通父亲怎么会把这一大笔钱给一个与自己毫无相关的保姆呢?竟然还把自己唯一的女儿蒙在鼓里。

这还没完,紧跟着乔霞还拿出了一份文件给到冯女士,同时态度也变得极其傲慢:“冯大爷还把这套房子给了我,这是他立的遗嘱,你看什么时候抽空办理一下过户手续吧。”

冯女士拿过文件一看,脸色铁青,她现在终于意识到眼前这个保姆不简单,她平时人畜无害的模样都是装出来的,她这是引狼入室呀,她强忍着怒火,仔细地看了那份《遗嘱》,却发现了上面的问题,不由松了口气。

她不动声色并没有当场指出问题,而是愤怒地让乔霞滚出这套房子。

临走时,乔霞狠狠地说道:“老爷子待我就像自己孙女一样,比你这个女儿强多了,要不他怎么会把房子给我,我劝你还是赶紧把房子腾出来,否则咱法院见。”

冯女士气愤之余又觉得很可笑,这人在金钱面前完全就能忽略自己有几斤几两,连半个法肓都这么嚣张了。

接下来的日子里冯女士心里想的却是那124万元钱是否能追回来,上面确实是父亲的亲笔签字,这个问题很棘手。

没想到自己都还没有起诉乔霞,乔霞却按捺不住先把冯女士起诉了,诉求是要求冯女士按冯大爷的《遗嘱》,把冯大爷房产过户到自己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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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判决

最终,两个走到了法庭上就房产的归属针锋相对,争得不可开交,冯女士称乔霞一开始就图谋不轨意图谋财,扮猪吃老虎;乔霞却称冯女士是个不孝女,对父亲不管不顾,还比不上自己一个外人,并且称自己与冯大爷的关系已经不是纯粹的雇佣关系,而是不是爷孙胜似爷孙的关系,否则怎么可能会把所有财产都让自己继承呢?

《民法典》第1133条规定:

自然人可以按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将个人财产指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继承。

冯大爷作为财产所有人,有权指定财产的继承人,并以《遗嘱》的形式确认其法律效力,换言之,冯大爷可以让其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也可以指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作为遗产的继承人。

因此,冯大爷如果按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立遗嘱指定乔霞为财产继承人是有法律效力的。

《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

继承开始后,接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本案中,冯大爷如果真的立有遗嘱,并指定乔霞作为唯一的遗产继承人,按法律规定,冯女士必须按法律程序办理过户手续把房产过户到乔霞名下。

法庭上,乔霞手举《遗嘱》,已完全变了一个人,并不把昔日的雇主冯女士放在眼里,再也没有像以前那样亲切地叫冯女士为“姐”。

面对她势在必得不可一世的样子,冯女士却冷冷地指出:“做梦也得分时候,现在是白天,你那份遗嘱是伪造的,你到底哪里来的底气在法庭上嚣张?”

冯女士指出,乔霞手上那份《遗嘱》是代书遗嘱,但是上面不但没有父亲的亲笔签字,并且只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因此此份《遗嘱》应视为无效。

《民法典》第1135条规定: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让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本案中,乔霞所持《遗嘱》上确实没有冯大爷的亲笔签字,也没有手印,并且只有一名叫吴某的律师作为代书人及见证人签字,除此之外并没有第二个见证人在场。

针对冯女士的质疑,乔霞辩解,当时冯大爷病重,“手部萎缩”根本就动不了,无法自己亲自签字,要不还叫别人代书干嘛呢?

面对乔霞狡辩,冯女士毫不留情地戳穿她的谎言:“睁开你的狗眼看看吧,这是所谓立遗嘱的前几天我带我父亲去领取高龄老人补贴时的签名,我父亲的字签得好好的,才几天手就萎缩了?”

冯女士当庭呈交上一份当时带着父亲去领取补贴的单据复印件,上面清清楚楚有冯大爷的亲笔签名,日期确实是在立遗嘱的前几天,按常理才几天手就变萎缩那真的是无稽之谈。

退一万步讲,即便是无法签字,但冯大爷在意识完全清楚的情况之下,可以通过语音,视频来过完全整个代书遗嘱的过程,同样具备法律效力,那为何没有语音与视频呢?

其中隐情不言而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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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冯女士还透露了另外一件事情,她一开始怀疑这遗嘱是伪造的原因就是上面有一名叫吴某的律师代书,按常理作为一名法律从业人员不可能不清楚代书遗嘱的合法性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因此她委托了公司的法务去律协查询,确实有四个叫吴某的律师,但是均表示没有为冯大爷代书遗嘱。

因此,最终法院判决,乔霞手中的遗嘱无效,驳回了乔霞的所有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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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房子保住了,这是在冯女士意料中的,但是另外那124万元冯女士却暂时无计可施,因上乔霞手中的《赠与声明》中确实是父亲的亲笔签名,并且赠与行为已经完全。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冯女士称自己与父亲的关系一向都非常好的,并不存在乔霞所说,因为自己对父亲不好,父亲对她失望了,所以才会把财产都给乔霞。

很显然乔霞是通过欺骗的手段骗取了父亲的124万元,但是冯女士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父亲的124万元被骗的,否则这笔钱还真的要不回来了。

#老人去世留下的存款该归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