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党建
△ 湖北党建2024年第05期
“三笔”着“三色” 绘就乡村美
—— 记我的十四年驻村工作
2010年,我有幸被组织选派到洪湖市乌林镇吴王庙村担任第一书记。从“三万”活动开始,历经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今年是我担任洪湖市吴王庙村驻村工作队队长兼党总支第一书记的第14个年头。14年间,我走“亲戚”、献爱心,通过改造管网,修桥铺路,产业升级,因户施策组织就业,使群众走上了致富道路,让贫困中的吴王庙村凤凰涅槃奔小康,先后荣获国务院无邪教示范社区、中国楹联文化村、湖北省示范儿童之家、湖北省十大美丽乡村等荣誉称号。
一
起笔抓治理,擦亮乡村发展“底色”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乡村有效治理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我初到吴王庙村时,村“两委”干部工作时间比较随意,群众办事经常找不到人。村基层党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不严肃,凝聚力差,乡村治理中坚力量不足。作为第一书记,我深知加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是首要任务。我积极与村“两委”干部商议,决定以加强党组织建设为主线,逐步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激活乡村治理内生动力。
一是规范组织生活,强化主体意识,打造乡村振兴“领头雁”。
严格的组织生活,必须以健全的制度为保障。为充分发挥吴王庙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战斗力,我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着手,为村“两委”梳理出《民主决策制度》《党务公开制度》《村规民约》等多项管理机制。同时,积极争取镇党委支持,选优配强村党组织带头人。坚持对吴王庙村党员队伍从严管理,杜绝“老好人”思想,对不合格的“名义”党员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村“两委”干部严格要求,定期开会通报工作情况。经过一段时间规范落实,吴王庙村基层党组织焕发出新的活力,党建工作成为洪湖市基层党建的一面旗帜。
二是夯实治理架构,强化责任意识,锻造乡村振兴“主心骨”。
在党建工作逐步规范的同时,我仔细梳理全村党员干部名册,向村党总支提出建议,重新将党员按区域分为3个党支部,分别由村妇女主任、村会计和村治安主任担任党支部书记。积极引导推动严密基层组织,全村13个村民小组均由村民集体推选小组长。通过多种形式学习培训,党员骨干和小组长逐步成为乡村振兴“主心骨”。
三是激发治理活力,强化担当意识,塑造乡村振兴“排头兵”。
为动员群众参与乡村治理,我和村“两委”干部商议,召开党小组会、板凳会,在群众中组建调解委员会开展普法教育和法治宣传,成立红白理事会宣传移风易俗工作,组建以青年志愿者为主的治安巡逻队,常态化开展矛盾调处和治安巡逻,成立党员、村民代表议事会,增强村民主人翁意识,深入推进乡村治理。
二
运笔抓产业,提升共同富裕“成色”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只有产业振兴了,村庄经济才会有长足发展。作为第一书记,我在结合群众意愿和村情的基础上,在落实产业帮扶政策的同时,积极做好“土特产”文章,依托吴王庙村特色资源,努力探索产业发展的多种可能,充分挖掘乡村多元价值。
一是与时俱进,立足实际变思路。
在发展虾稻、虾莲连作的基础上,提出“蔬菜兴村、产业富民”的发展思路,大力实施“棉”改“蔬”,推动成立海纳蔬菜合作社,动员党员干部、种田大户带头种植蔬菜,带动群众致富增收。目前全村发展蔬菜种植面积1000多亩,亩纯收入1万元左右。
二是盘活资产,促进集体稳增收。
通过规范资源资产发包,将应家湖2193亩低洼鱼池、六合垸600亩土地流转市场主体,每年为村集体增收35万元。
三是农旅融合,优化治理增活力。
2022年共同缔造活动试点中,我们依托“星潭子”湾组地理优势,秉承“五共”理念,深入发动群众,实现群众齐参与、环境大变样,将“星潭子”打造成了集休闲垂钓、采摘、餐饮于一体的特色旅游项目。利用抖音、微信视频号等新媒体吸引游客前来游玩,每年为村集体增收10万余元。
三
落笔抓民生,增添群众幸福“亮色”
驻村干部在工作中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奋斗理念,始终牢记驻村工作是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驻村期间,我一直租住在吴王庙村的农户家里,舍小家为大家,与村民都处成了亲人。我始终认为,“脚下有多少泥土,心中就有多少真情”,多一些“嘘寒问暖”,少一些“走马观花”,把“泥土信息”收集起来,扎扎实实为人民群众谋福利。
一是把为民服务的人选好。
干事创业,关键在人。我到吴王庙村以后,首先抓班子建设,选人用人严格依法依规。在推选“两委”成员过程中,村民登记、推选代表、开会讨论、确定候选人、开展政治审查、群众投票等工作,全部做到程序规范。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公开选举全流程,确保户户参与、人人监督,从本村村民中选出能真心实意为村民服务、为村发展作贡献的人。
二是把土地资源利用好。
为盘活土地资源,规范资产资源发包管理,让资产资源保质增值,我和村“两委”干部一起,全面摸清田地、人口底数,数次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大会,征求群众意见,制定分田方案、确定分田资格,确保公平公正。通过村集体“三资”清查、债权清收、债务清偿和治理问题合同,盘活了集体资源,还清了村里的历史债务,实现了集体和村民收入的双增长。
三是把社会保障落实好。
社会保障的公平公正与否,是乡村治理的焦点。我们在全村设置12个公益性岗位,聘用有劳动能力的低保户、脱贫户承担保洁工作。持续深入开展重点帮扶,为体弱多病、家境贫寒等符合条件的村民申请低保,组织村干部帮忙下田干农活。对全村48名“三留守”人员“一月四访”,把关爱工作做到细处、落到实处,解决外出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2019年底建成老年“幸福食堂”,70岁以上的村民只需每天交8元钱,专车送餐到家,村里补贴缺口资金,彻底解决老人“一天一碗粥、一锅饭管一周”的现象。
驻村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由人民群众来评判,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第一要务就是要怀着感恩之心去做好群众工作,用心用情用力帮助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怀着为民的真心,把群众当作亲人,以百姓心为心,与群众同喜同忧、同乐同愁;怀着为民的真情,访民情、听民声、解民意,与群众同住一个屋檐、同坐一张板凳、同耕一亩方田,不断增进与群众的感情;把群众的“心上事”当成“上心事”,在各个方面为群众排忧解难,在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中赢得人民满意的“好口碑”,我深知这才是驻村的意义所在。
(作者: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派驻洪湖市吴王庙村工作队队长兼村党总支第一书记,一级调研员)
1762期
来源|《湖北党建》
责任编辑|王云飞 黄娇
编辑|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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