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地级市的公安局下面有刑警支队序列,而刑警支队下面又有若干个刑警大队序列。宋哲、卫国平最开始都是顾卫东的徒弟,之后因为表现突出,卫国平成为宁江市公安局刑警三大队队长,宋哲则成为宁江市公安局刑警四大队队长,这时的俩人算是同职同级。
八年前,也就是1988年的一个雨夜,卫国平与战友陈山河在电机厂区南边的废料堆巡逻时,发现了“八八案”的凶犯,陈山河在追捕凶犯时被意外割喉殉职,卫国平也因此一直处于自责中,这也成为卫国平一直挥之不去的心结。因为这个挥之不去的心结,卫国平开始变得偏执与倔强,在办案中总是会牵强地将案情与“八八案”的一些案情联系起来。因此,卫国平也错过了正常的升迁机会。而宋哲则不一样,他因为深谙官场的升迁之道,先于卫国平被提拔起来,成为刑警队大伙口中的“宋处”。
宋哲被刑警队同事们称呼为“宋处”,难道宋哲是副处级干部?换句话说就是副局长级别?肯定不是!如果是副局长,刑警队同事们肯定会称呼其为“宋局”,而非“宋处”。当时的时间序列是1996年,当时的公安系统还没有队建制,当时的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还不叫“刑警支队”,而是叫“市公安局刑警处”,而市公安局刑警处的处长是正科级干部,而副处长则是副科级干部。所以说,刑警队同事们口中的“宋处”并非副处级干部,而是刑警处副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