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会场
为进一步提升益阳法院破产案件办理水平,增强民商事审判条线干警的业务能力,更好应对新公司法下破产实务的衔接问题,2024年10月30日,益阳中院民二庭主办新公司法和破产法衔接实务培训。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授、湖南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师资库宣讲团成员刘兴树应邀以“公司法新规与破产法应对”为题作专题辅导。益阳中院副院长盛焱主持培训。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授、湖南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师资库宣讲团成员刘兴树
“股东出资方式有什么新变化?”“如何构建股东出资责任的体系化和类型化思维?”“如何实现新公司法与破产法的有效衔接?”
刘教授紧紧围绕新公司法实施后破产实务中的变化,从股东的出资义务和责任、末出资股东的失权机制、股东知情权的保护、董事会的清算义务等多个角度深度阐释和解读了新公司法。最后,刘教授对培训学员在审理破产案件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提出了操作性很强的指导意见。
参训人员纷纷表示,通过集中学习,大家对新公司法的要点和价值意义有了更深入的认识,有助于进一步掌握新公司法下法院破产实务的应对之策,对增强业务实操能力、统一法律适用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有利于进一步凝聚共识,共同助推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全市法院分管商事、破产审判的副院长,从事商事、破产审判的庭长、副庭长、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共40余人参加本次培训。
来源:益阳法院网
供稿:民二庭
编辑:刘示宜
责编:唐 衎
审核:陈正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