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杀人了!就是在你派出所的院子里!
2020年9月,江苏省盱眙县工业开发区派出所突然冲进来一个神色慌张的男子,男子大声吼道“我要报案,我杀人了!”
此时,男子已经瘫倒在地时不时口中还发出一些歇斯底里的呐喊声,似乎在发泄!
民警一开始以为男子是喝醉酒来闹事,不是很相信他真的杀了人。但还是询问他在哪里,杀了谁?结果,男子说的话更让人感到震惊!
只见那男子理直气壮地说“人就在你们院子里!”
夜闯派出所的男子
在场的民警对视了一下,内心虽然觉得不敢相信,但是精神还是一下子紧绷起来!
怎么可能有人会杀了人,还将尸体运到派出所大院里?这名男子是在胡言乱语还是蓄意挑衅?
虽然民警觉得这一切都是不可思议的,但凶手都亲自跑到派出所自首,还口口声声说自己运来了尸体,那肯定得查究一番!
自首男子看到民警似乎有些不相信自己,又再次强调,“我杀了人,就在你们院子里,我用三轮车运来了!”
民警听完男子的话之后,一出了门,果真看到一辆三轮车,并且在三轮车的车斗内躺着一个头发蓬乱的中年女子!
三轮车内的中年女子
看来这个夜闯派出所的男子并不是在胡言乱语,他是真真切切的杀人犯!
于是民警迅速反应,并将这名“嚣张”的男人拷住!毕竟眼前的是杀害这名中年女子的凶手,指不定下一步会有什么动作,说不定后悔来派出所,然后逃亡了呢?
“用手铐把他的手从后面拷住!”
民警们随着男子的一阵阵哀嚎声,合力将男子拷住后准备对案件进行调查,谁知道出现了一幕不可思议的画面!
尸体突然动弹!
当民警控制了男子之后,准备上前对尸体以及三轮车进行检查,三轮车车斗里的那个中年女子的手竟然动了一下!
这莫非是诈尸?
民警一开始还以为自己慌了神,看走了眼,但是这个“尸体”的手竟然慢慢紧握住,似乎有着要苏醒的状态!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人死了还会复生吗?”
中年女子的手动了
民警虽然也见过不少的案件,但是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在场的民警们即使经验丰富,但还是不寒而栗!一直用手电筒照着这名正在缓慢动弹的女子,想看清楚眼前的究竟是人还是鬼!
只见,该女子竟然缓缓起身,腰也拱起来,最后竟然踏实地坐在三轮车车斗里!
民警看到眼前的女子,也渐渐冷静了下来,这就是一个大活人啊!那为什么男子会拉着大活人到警局谎称尸体呢?他们二人到底是什么关系?
女子醒后似乎对于眼前的画面十分懵,民警询问她是谁,她也反应迟钝来不及回答,有一种酒后断片的迷糊状态,像是没睡醒的样子!
另一边,当男子知道三轮车车斗内的女子已经“复活”了,竟然还歇斯底里地大声叫着“我要杀了她!”男子为何一定要将女子置于死地,他们二人究竟有什么深仇大恨呢?
“凶手”与“被害人”究竟是什么关系?
当男子得知自己杀害的尸体竟然复活之时,马上想要起身,想要继续杀害她。但是他在的地方可是派出所,又怎么可能会让他为所欲为呢?
民警马上将该名像疯了一样的男子押到审讯室对他进行审问!
审讯室的男子身体扭曲,看起来似乎非常痛苦和激动,甚至嚎啕大哭起来。这样办案民警更加疑惑不解!难道该名男子是精神失常了吗?
与此同时,办案民警也上前审查女子的伤势!
“你身上有没有伤口?”“我不知道!”
虽然女子仍是比较迷糊的状态,但是办案民警还是打算上前查看一番,结果发现该名女子的脖子上有着一道勒痕,似乎有十二厘米长!
这难道就是男子的杰作?
虽然说女子脖子上有红红的伤痕,但是女子似乎感受不到,甚至在不知道是谁勒了自己!
难道自己有没有被别人勒脖子,被谁勒脖子自己都不知道吗?那名女子是真的没有记忆还是有所隐瞒?二人究竟是什么关系呢?
随着男子的情绪有所缓和,女子的思绪有所清晰,民警便对二人进行询问!
原来,那名前来自首的男子和“复活”的女子竟然是夫妻关系,二人还有两个孩子。按理说,夫妻应该是互爱互助的关系,更何况二人还有孩子,这应该是恩爱有加,为何男子对妻子动了杀心?
“凶手”为何起杀心?
男子交代,他姓王,在1974年出生,是江苏盱眙本地人。和那位“复活”的妻子已经结婚有二十多年了,妻子是湖南人,比他小两岁,
王某称一直以来,他都生活在妻子对他的欺辱中,随后还展示了他脖子后面那一大片的伤口!王某后颈的血痕究竟是怎么造成的?
这些血痕显然就是指甲抓伤的,有新伤也有旧患。虽然没有伤及要害,但是看起来却是非常惨烈,王某难过地说这就是他妻子抓的!
王某的妻子为何要这样对待丈夫?为何挠出这么触目惊心的血痕?难道这就是王某杀妻的理由吗?
看着王某后颈处的一道道血痕,警方清醒认为王某妻子不仅是一个受害者,更是一个施暴者!但是仅仅靠着指甲伤痕,王某应该也不用偏激地置妻子于死地吧?他们之间是否还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按照王某的说法,一直以来自己都是一个没有能力的人,妻子觉得王某挣不了钱,是一个无能的男人。于是,其妻子对王某不仅语言攻击,甚至还动手动脚!
一开始王某也因为有些自卑的心理,认为大男人,忍受一下倒也没什么,但是后来妻子竟然越来越过分,对自己施暴的力度更加大。
王某的忍气吞声,也造成了妻子更加的嚣张跋扈。原本还有些心存愧疚的王某,每次看到妻子那辱骂自己的丑恶嘴脸,王某的心理防线一步步崩塌!
有一天,王某竟然生出极端的想法,那就是把她杀掉!
妻子口中那个“无用”的王某,准备好饭之后,便叫发脾气的妻子吃饭,但是妻子拒绝了。饥饿的王某便自己独自吃饭了,结果妻子的怒火上升,并且爆发了。
妻子看到王某独自一人吃饭,马上把王某的饭碗摔烂了!
“我没有吃,你就吃了?你这个没用的男人”
面对妻子那无尽的辱骂声,王某望着满地狼藉的饭菜以及碎片出了神。
王某深感自己的命运的悲惨,自己虽然的确“没本事”挣到多少钱,但是也不代表自己可以随意被羞辱的,而且羞辱了这么多年!
于是,王某当场就决定和妻子同归于尽!
你一直辱骂我,那我也一定要让你知道我的厉害!反正这日子,我也不想过了!
他说:“她怎么死我都想好了,我肯定不会当着孩子的面,让孩子看到自己的妈妈死在家里,所以决定骗她到地下储藏室!”
王某称自己在傍晚和妻子孩子吃完饭之后,支配妻子到地下的储藏室,然后趁其不备,用早早准备好的一捆电线,紧紧勒住了妻子的脖子!
虽然当时妻子表情痛苦,一直在挣扎,但是王某却觉得有一种释放的快感,因为他已经忍她很久了!
王某忍不住渐渐收紧电线,直到妻子终于一动不动,王某以为妻子已经死亡了,所以才收住了手。不过王某也没有想过逃亡,他早就准备好了一辆三轮车,打算载着尸体去派出所自首!
谁知妻子根本没有死,这才有了派出所门口那“复活”的戏码!
当时王某将其“死亡”的妻子拖到三轮车上,并且非常贴心地为民警准备了自己的作案道具——那一捆电线!
王某自以为是地认为自己考虑周全了。
但可怜的孩子差点失去了健康的双亲!不知道王某究竟是无知还是残忍!
王某称自己想到来派出所自首,就没有想过回头路,他必须要和妻子争个你死我活。所以干脆破罐子破摔,将妻子无情地杀害。
但令王某意外的是,妻子只是一时岔气,最后还活得好好的!
王某对于妻子的“复活”一开始非常崩溃,他一心想得到的解脱也没有了!他想着妻子死了之后,大家都不用互相折磨。
在王某认为,妻子死了,自己坐牢,这样是一种解脱!
“编造谎言”的妻子
但是令大家觉得匪夷所思的是,王某的“故意杀害”,在鬼门关转了一圈的妻子,竟然向警方提出了一个请求,甚至提供了第一次口供截然不同的说法!
那个王某口中十分嚣张跋扈的妻子,竟然向公安机关撤诉,希望不要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甚至还出具谅解书,这是怎么回事呢?
俗话说夫妻床头打架,床尾和。
王某的妻子难道也是这样想的吗?她在第二次供述的时候,改口说自己和王某只是嬉戏打闹,并不是丈夫故意伤害自己,甚至称当时是丈夫在救自己!
而脖子上的勒痕只是因为被衣服缠绕了!所以她希望司法机关可以从轻或者免除王某的处罚!
在王某妻子的谅解书中,她给出的理由是家里的经济条件比较差,上有老,下有小的,而王某是家里的顶梁柱。
但是王某的妻子不知道,自己的丈夫宁愿坐牢也不愿意和自己继续生活!
偏激的丈夫
也许王某觉得自己并没有任何的过错,自己和妻子的“同归于尽”也只是为自己寻求一种解脱,只是自己对妻子施暴的反抗!
他甚至认为自己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以及避开两个孩子作案是非常仁慈的,是可以赎罪的了!
另外王某对于妻子为自己求情出谅解书之类的举动觉得非常没有必要,因为自己早就不想和她一起生活了!
就算妻子活着,就算妻子请求不要惩罚王某,王某都表示自己非常愿意接受处罚!并且对自己故意杀人的行为供认不讳,他认为应该把他抓起来,再对他进行惩罚!
其实王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不管王某及其妻子怎样吵闹或者和好,王某行为都已经触犯到了法律,即使妻子不追究,或者改供述,这都是赤裸裸的犯罪!
虽然王某在生活中的遭遇确实让人同情,但是这不是他“同归于尽”的理由!
即使王某自以为他的作案理由很充分,自以为他自首就是赎罪,但是也都不是他故意杀人的理由!
王某的行为是对法律的一种藐视,王某太偏激了!
其实不管是爱情还是亲情,都不应该用这种错误的方式结束!
有人说王某的妻子也是活该,毕竟她对于自己的丈夫并没有表示体贴和鼓励,只知道辱骂甚至在生活中“家暴”。
但是王某这种故意杀人的行为,也是一种暴行,甚至比其妻子的“家暴”更为严重!
王某自以为是地想要结束他人的生命获得解脱的行为,对婚姻来说是不正确的,对孩子来说是不责任的!
虽然王某杀害妻子未遂,但是也无法无视他的法律责任!
首先王某对他妻子的故意杀人行为是有充分的证据,其次王某的妻子后来所说,“伤口只是被衣物缠绕造成的”,这种说法并没有得到证实。现场情况可以看出,王某妻子当时并没有任何的衣物缠绕。
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王某提起了公诉。
因为王某的认罪态度以及被害方(王某妻子)的谅解书,所以王某被减轻了罪行。
最后王某比判处徒刑2年,立即执行。
王某杀妻未遂的这个案件中,也给我们一种警示。
即使是亲密的夫妻关系,大家也要保持心灵的距离,不要随意辱骂甚至以暴力的手段对待他人,这是触犯红线的!
假如婚姻或者其他关系中,如果遇到了暴力对待等不恰当的行为,我们可以请求法律援助,可以结束这段关系,而不是用偏激的手法得到不正确的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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