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西洞庭法庭成功调解了一件邻里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原、被告系同村村民,被告在村中经营米厂,经营期间向原告借款10000元。后被告因故无法继续经营,所欠原告借款一直未偿还。原告在多次催讨无果后诉至鼎城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经查阅卷宗认为该案案件事实清楚无争议,在开庭审理前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但却因双方分歧过大未能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庭审过程中,被告对借款事实予以承认,但表示无力偿清借款。庭审期间原告情绪异常激动,双方发生了激烈争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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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待双方当事人情绪稳定,承办法官再次组织了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充分听取原告的诉求并询问被告未能还款的原因,同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促使双方互谅互让。“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能否用我家中的十几箱白酒抵扣部分欠款?剩下部分我会想办法偿还。”被告态度逐渐松动,提出以物抵债的解决方式。

面对被告的申请,法官及时询问了原告意见,并了解到原告家中办理酒席正需要酒。随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对酒抵偿的价格进行了协商,努力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最终两人就抵价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确定被告将家中某某牌白酒以50元一瓶、15箱合计4500元抵押部分欠款,剩余欠款被告承诺年底分期偿还,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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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中,原告收回了部分欠款,被告减轻了债务压力。一场看似无法“双赢”的纠纷,法庭以“白酒抵债”的方式实现了调解的可能,为双方矛盾的化解奠定了基础。下一步,西洞庭法庭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理念,灵活运用多种调解模式办好民生案,维护家庭和睦及社会和谐。

来源:指尖新闻

作者:唐俊杰

编辑:邱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