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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公告

淮南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4月,是经淮南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金为5亿元,成立之初公司总资产11.57亿元。截至2024年10月,公司总资产235.48亿元。下属二级全资子公司11家、三级全资子公司11家、控股子公司2家、参股公司22家。根据公司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共招聘工作人员13人,详见《淮南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符合《淮南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学历、知识技能等任职资格条件。工作经验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年龄条件”中“30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10月30日(含)后出生。“年龄条件”中“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10月30日(含)后出生;“年龄条件”中“40周岁及以下”为1983年10月30日(含)后出生。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有其他不适宜担任招聘岗位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初试、资格复审、复试、背景调查、体检、公示和聘用等。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通过淮南市财政局(国资委)、淮南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新安人事考试网等渠道发布。

(二)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20日。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报名。应聘人员应详阅招聘公告和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确认应聘岗位并如实填写应聘表。报名结束前可根据自身意愿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结束后不再接受改报。

2、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网址:(https://www.xinanpta.cn/)。

3、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面试。报名简历必须包含以下基本信息:姓名、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学历、年龄、户籍、联系方式、完整的工作履历和工作内容等,并按照报名系统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注:如应聘人员填写简历和上传证明内容不完整,导致无法判定是否合格,则视为不合格)。

(三)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流程。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2、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不足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单位研究决定同意可降低比例至2:1,直接参与面试。降低开考比例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此次的招聘计划,择期再行发布。

(四)初试

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初试侧重于考察应聘人员应变处理、分析判断、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内容;初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新安人事考试网(https://www.xinanpta.cn)公布初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将不予进入下一环节。最后一名如有多名应聘者初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初试时间、地址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岗位的报名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查,应聘人员需如实提供岗位报名材料原件,凡与报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的,初试成绩视为无效。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原则上依照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址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六)复试

1、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复试侧重于考察应聘人员入职意向、职业稳定性、薪酬需求与公司及应聘岗位匹配度等内容;复试成绩满分100分,设定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复试时间、地址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2、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新安人事考试网(https://www.xinanpta.cn)公布复试成绩和排名,公示期3天。

(七)背景调查

新安人才网对候选人进行背景调查,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候选人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背景调查的人员。调查结果无异常的,进入下一轮体检环节。若有异常,取消体检资格,所空名额按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候选人自理。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九)公示和聘用

1、根据候选人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材料,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新聘工作人员。

2、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内部制度规定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新聘工作人员薪资待遇按聘用单位有关薪酬制度执行。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由新安人才网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由淮南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全程监督。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始终,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本人不能按要求参加报名、面试、体检和考察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拟聘用人员要服从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聘用期间,有不服从管理等情形的,公司有权终止合同。

4、招聘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相关岗位的招聘工作。

5、招聘期间将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与应聘者联系,请保持通信畅通。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相关环节,视为自动放弃。

纪委监督电话:0554-5329086

考务咨询电话:0551-69113994 王老师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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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台县司法局 凤台县人民法院

凤台县公安局关于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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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和《安徽省司法厅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司通〔2018〕91号)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县人民陪审员任期现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本次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为40名。

二、选任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1996年10月29日前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四)其它要求:

1、人民陪审员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与法官共同审理案件,不能担任审判长,行使国家审判权,参与诉讼执行全过程,人民陪审员应当遵守法官履行职责的规定,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确保司法公正。

2、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

3、公民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三、选任程序

(一)选任方式

本次选任工作采用随机抽选、个人申请、组织推荐三种方式进行。通过随机抽选选任人民陪审员32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共选任人民陪审员8名。

1、随机抽选。从凤台县公安局提供的凤台县籍年满二十八周岁的常住居民名单中,按拟任命人数的5倍随机抽选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共计抽选200名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第一次随机抽选)

2、个人申请。凡有意愿,且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直接向凤台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凤台县司法局)提出书面申请。

3、组织推荐。公民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等征得本人同意后进行推荐。

(二)资格审查

对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意见。

(三)确定人选

凤台县司法局会同凤台县人民法院,从随机抽选、通过资格审查、并征求候选人同意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名单中再次随机抽选确定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对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申请人和被推荐人,由凤台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随机抽选确定拟任命人选。(第二次随机抽选)

(四)任前公示

凤台县司法局会同凤台县人民法院、凤台县公安局,向社会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五)提请任命

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人选,由凤台县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凤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被任命的人民陪审员任期为五年。

(六)就职宣誓

通过凤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后,由凤台县人民法院会同凤台县司法局组织人民陪审员进行就职宣誓。

四、待遇

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享受补助,包括参审的误工补助费、交通补助费、误餐补助费等,由法院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五、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凤台县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或《凤台县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三份);

2.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含电子版)。

(二)报名地点:凤台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凤台县司法局二楼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三)联系方式:0554-2795108、0554-2795111。

(四)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29日。

六、公告期

公告期为三十日,即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29日。

特此公告

附件:

1、凤台县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

2、凤台县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

凤台县司法局

凤台县人民法院

凤台县公安局

2024年10月29日

信息来源:综合淮南市财政局网站、凤台县人民政府

淮南发布(ID:huainanfabu)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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