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漳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任命

郭永忠为漳州市司法局局长

方毅强为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决定免去

郭永忠的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施爱武的漳州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批准免去

朱瑞欣的漳州市华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免去
李艳的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来源|观八闽 综合漳州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