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10月,抗战正如火如荼,在延安一起离奇的凶杀案却分散了人们的注意力。这起凶杀案因逼婚而起,官司打到了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判决却迟迟不能做出。

凶杀案的主角叫黄克功,26岁,江西南康人,少时参加红军,经历过两万五千里长征,犯案时任抗大第六队队长。被害人刘茜,女,16岁,山西定襄人,曾在太原读书。抗战爆发后,放弃优越的家庭环境投奔延安,被害时为陕北公学的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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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克功、刘茜

据载,刘茜曾在抗大与黄克功谈过朋友。到陕北公学后,她开始疏远黄克功,黄以为刘茜另有所爱,遂杀人泄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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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克功案件剧照

边区高等法院在刑事判决书中这样描述了案发的经过“黄克功于10月5日晚饭后,带备勃朗宁手枪,在公学前适与刘茜相遇,黄即招刘茜走向河边散步。适天已入黑,黄即向刘谈判,要求公开宣布结婚,刘予以严厉拒抗,黄克功失去理智,竟以打敌人的枪弹,对准青年革命分子刘茜肋下开枪,刘倒地未死,尚呼救命,黄复对刘头部再加一枪,刘即毙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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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克功案件剧照

黄克功逼婚杀人案震动了中央高层,他虽只有26岁,却是井冈山时期的老红军了。初审时,在抗大政治部胡耀邦等公诉下,边区高等法院判处黄克功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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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克功案件剧照

舒湮在《战斗中的陕北》一书中这样记述黄克功在判决之后对法庭的陈词“是我杀了刘茜,我知道我犯了怎么样的罪,但是请你们念着我十年来在红军中奋斗的战绩,给我一条自新的路吧。我并不畏死,可是我却情愿死在战场上,把这颗结束我生命的子弹,用来射击我们民族的敌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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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克诚案件剧照

黄克功的陈词在法庭内外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法庭辩论时,不少旁听的老红军干部都痛哭流涕,要求免死黄克功死刑以将功赎过,审判组甚至收到一封署名“特区队”的信,信中说“现在正是抗战,刘茜死,革命已受损失,黄克功若被处死刑,革命更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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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克功案件剧照

为求得将功补过的机会,黄克功在初审判决后,上书中央领袖毛主席,希望毛主席亲自出面为自己说话。毛主席看到书信后沉思了许久,最后说了两个字“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