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主题来展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擘画了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辟中国式现代化广阔前景的宏伟蓝图,明确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和各方面主要任务,引领改革开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两次划时代“三中全会”的历史性跨越
《决定》开宗明义明确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调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两次“三中全会”的重要历史地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划时代的,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是划时代的,开启了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系统整体设计推进改革新征程,开创了我国改革开放全新局面。这对于我们深刻领会和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具有重大意义。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改革的核心任务是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尽快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增强国家经济实力。邓小平同志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我们要赶上时代,这是改革要达到的目的”。上世纪80年代,我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城市实行企业承包制改革和价格机制系列改革等,都是在计划经济体制框架下增加商品因素和市场因素、增强激励机制和经济活力的重要举措。此后,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强调我国实行的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强调“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强调“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在这些改革纲领性文件的指导下,我国改革围绕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国家宏观调控方式改革、要素市场改革、劳动力市场改革、国有企业改革、财税体制改革、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等多方面推进,都是为了调动个人、企业和地方的积极性,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2013年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旨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这次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部署,明确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次全会同时强调“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提出了“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个重要新表述。由此开始,我国改革迈向了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全面深化改革、系统整体设计推进改革新征程,不仅强调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更强调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这个划时代的转变有着深刻的现实背景和理念指引。改革开放30多年后,一些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和利益固化的藩篱日益显现,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以全面深化改革破解难题、推动发展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要求。例如,脱贫攻坚、促进共同富裕、推动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等,都是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既影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又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因此必须提上重要日程,真枪真刀推进改革,并突出制度建设,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同时,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因此,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努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前景。
推动三个“更好相适应”能够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既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续篇,也是新征程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新篇。《决定》提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中提出“推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推动三个“更好相适应”是《决定》中的重要表述,既是过去两个划时代“三中全会”改革目标的与时俱进,又是立足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对下一步改革面临的形势任务的高度概括,特别是“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是本次全会的重要新提法,体现了与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相匹配的治理理念和要求。
继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要求破立并举,使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更好相适应。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不仅要“破”,而且要“立”,在制度建设方面我们还有许多短板要补。《决定》提出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将产权制度、市场准入制度、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等列入其中。这些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基本保障,其中包括许多重要的新要求。比如,提出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长久”这一表述突出强调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不是权宜之计,不会发生改变,给各类投资者和企业家以长期信心和预期。又如,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部分和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部分,提出许多体制机制建设的内容。再如,对民营企业提出制度建设的要求,提出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合规建设和廉洁风险防控等。
针对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决定》部署了若干改革任务。当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还不健全,面临不少体制机制障碍和卡点堵点,需要通过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来破解。例如,在市场运行中,我们在鼓励进入市场方面下了很大功夫,但在退出市场方面的制度安排还不完善,这不利于市场发挥优胜劣汰、提高发展质量的作用。《决定》提出健全企业破产机制,探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推进企业注销配套改革,完善企业退出制度。只有顺利淘汰低效率低竞争力的生产力,才能真正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大幅提升全要素生产率,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新的内生动力和制度保障。
解决突出问题既要锲而不舍、攻坚克难,更要建章立制、形成长效体制机制。这是因为,治理突出问题的改革举措往往涉及存量调整,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必然会遇到困难和挑战。拿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和促进共同富裕来说,既涉及做大“蛋糕”和分好“蛋糕”的问题,又涉及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问题。不同主体所处位置不同,看法就不一致,加上经济发展速度、资本流动倾向、地方政府偏好等形势变化,都会影响收入分配格局。针对突出问题,《决定》坚持通过推进制度性安排来解决。比如,提出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优化税制结构,这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明确了方向和举措要求。又如,提出规范地方招商引资法规制度,严禁违法违规给予政策优惠行为,这是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对地方招商引资行为作出的制度性约束。
社会进步带来诉求多元化,要求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推动“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是《决定》中的一个重要新提法,体现了我们党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过程中产生新问题新挑战的深刻认识和把握。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国民受教育水平提升,如何正确处理社会活力和社会秩序的关系十分重要。实践和理论都表明,现代化发展时期是社会活力与不稳定因素同步增加的时期。比如,教育发展提高了人们的识字率和教育水平,增加了传播媒介对人们的影响。随着人们的眼界更高更远,期望也将不断增长和扩张,很可能会超过满足这些期望的能力。又如,经济发展会增加人口在地理上的流动性,使人口与资源分布更加平衡,同时也打破了原有的社会稳定机制。随着从农村向城市流动的人口数量增加,如果相关配套服务跟不上,就无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融入城市的期盼。《决定》针对这些新的问题作出许多重大改革部署,提出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险、住房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等等。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在兼顾公平和效率的同时,也要更好地兼顾活力和秩序,推动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
处理好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的关系,要在深刻复杂的社会进步与变革过程中,推动整个社会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因此,要在制度建设上下大力气,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形成协调社会利益、防范社会风险、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常态化体制机制。这对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正义、维护社会安全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都提出了新的要求。例如,《决定》提出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一项具体的刑事司法制度的改革举措,彰显了国家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特别是保障有过错人群正当权益的重要理念,对于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意义重大。《决定》中还有许多体现经济发展新形态、社会进步新理念、人民群众新要求的改革部署,都是为了让人民群众从一件件具体改革措施中切身体验到与现代化国家相匹配的国家治理水平。
总之,《决定》有许多重大理论创新。这些创新立足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所处历史方位的准确把握,立足对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与现代化一般规律之间关系的深刻理解,立足对现代化征程中可能面对的新机遇新挑战的远见卓识,是我国改革开放史上又一具有标志性、开创性意义的重要文献。全面贯彻落实《决定》提出的各项重大改革任务,必将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坚实制度保障。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江小涓,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