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季雨)偶像要开演唱会,但每每开票即抢空。失落之余,粉丝将目光投向了第三方代购……请人“代抢”靠谱吗?日前,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外公布了一起案例。

2023年10月,大牛在朋友圈发布消息,称自己有内部渠道,可以帮忙代购某知名组合演唱会门票,价格公道。园园正愁抢不到偶像的演唱会门票,便在微信上向大牛咨询购买门票事宜。因“求票心切”,园园当日向大牛微信转账5200元。但直至演唱会结束,大牛仍未向园园交付所订购的演唱会门票,还在朋友圈发了一篇“致歉声明”,称票务原因导致未能及时出票,希望大家理解。此后,园园数次提醒大牛退款,但大牛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无奈之下,园园诉至法院。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案中,原告向被告购买演唱会门票,双方系买卖合同关系,合同成立且有效。原告已依约支付价款,被告却未能按约交付门票,被告应当退还原告5200元。原告主张被告退还5200元,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承办法官颜敏表示,在当前实名购票和实名入场的规则下,为符合演艺门票“强实名”要求,相关人员会索要包括身份证号、手机号甚至银行卡号在内的大量个人信息,委托他人代购演唱会门票,在钱票两空的资金风险之外,更增加了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代购有风险,追星需谨慎。法院提醒,在购买演唱会门票时,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不轻信他人的购票邀约,也勿通过不明来源网站或个人进行购买,尤其是警惕自称“内部人员”或提供“特殊渠道”的卖家。另外,一定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不轻易将个人信息透露给陌生人,不轻易向陌生人转账。在交易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双方的交易证据特别是支付凭证,发生纠纷时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文中当事人为化名)